惠农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深度融合,全面提升统计法治治理效能,为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构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专业协同推进、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问题和困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2025年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各方面工作4次。二是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对照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更新权责清单和执法事项清单。建立统计工作易错指标提示单,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印发《致广大统计调查对象的倡议书——依法统计 诚信为本 共筑数据真实根基》,公开发布统计违法行为举报方式。落实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二)深化法治学习,筑牢依法治统理念
一是抓实“关键少数”学法。提请五届区委2025年度第19次常委会会议、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9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推动各区直部门(单位)、乡镇、街道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学习,深刻把握统计法律法规及中央有关统计工作文件的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持续开展统计专题讲座,将统计法律法规送入到惠农区委党校、区直部门(单位)培训课堂,全年开展专题讲座4场,覆盖超过150人次。二是强化干部全员普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重要文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会议重点学习内容,通过会前学法、专题学习等形式开展全员学习19次。邀请法律专家开展专题法治讲座1次,组织干部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推动法治思维入脑入心。
(三)规范执法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事项和程序,全年开展执法检查10家(个)企业(项目),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重点核查数据真实性、台账完整性等情况。严格执行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落实统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是提升执法人员素养。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自治区统计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人员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应诉等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狠抓督察整改落实。制定《惠农区统计局落实国家统计局对宁夏统计局开展常规统计督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清单》,明确4个问题12项整改措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推动发改局、住建局、科技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开展整改统计造假专项整改“回头看”工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四是严查源头数据质量。坚持“督导与服务并重”,针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四上”企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常态化开展专项数据核查,今年共核查企业(项目)504次,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有效提升数据质量。五是严把企业入退库审核关。强化与发改、工信、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新投产达标的企业、投资项目开展实地核查,对因经营变化等原因已不符合在库标准的企业进行摸底,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入退库相关事宜,做到应统尽统、应退尽退。今年以来,新增入库“四上”企业18家,退库18家,新入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53个,不存在行业划分不正确、重复报送等问题。六是推进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协同。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监督与纪检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实施办法》,2025年区委巡察组向惠农区统计局征求了被巡察单位近三年统计工作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线索,共涉及19个单位(部门)、12个村(社区),区统计局及时进行有关情况的函复。
(四)聚焦普法宣传,营造依法治统氛围
一是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入库纳统、统计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工作过程中推行“检查+普法”模式,现场为统计调查对象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引导规范统计行为。二是强化重点群体普法。紧抓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宣传,把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作为业务培训“第一课”,在工业、能源、固定资产投资等专业统计业务培训会上开展法治培训。今年以来,共开展培训24场次,参训人员1000余人次。三是持续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发挥统计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结合《关于把云南省曲靖市统计造假、政治生态恶化的典型案例作为学习教育反面教材的通知》要求,将统计违法警示案例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四是丰富普法宣传形式。依托“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和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等重点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在文景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次,发放宣传手册900余份。推动统计法“进机关”,在党政综合楼以展板展示、发放汇编资料、统计法知识问答等形式,向领导、干部宣传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普及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重点内容,共发放宣传折页200余份,普法宣传品200余份,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扩大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影响力。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法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不足:一是部分乡镇和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大,导致统计业务和法治知识传承不足,源头数据质量管控压力较大。二是普法形式较为单一,宣传内容针对性仍需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主要举措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创新学习形式,通过案例研讨、专题讲座等方式,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加强统计监督。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持续推进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
三是深化统计执法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不断加强专业化统计执法能力建设,严厉查处虚报、瞒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效震慑。
四是持续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提高抓常抓长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定期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持续优化工作方法,聚焦防治统计造假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抓好贯彻执行,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五是强化统计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群体,开展精准化、差异化普法宣传,推动普法与执法、服务深度融合,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惠农区统计局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北大街394号
邮编:753200
承办:石嘴山市惠农区网络安全应急中心
网站标识码:6402050002
惠农区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宁ICP备05001690号-1
宁公网安备 64020502000010号
本站已支持IPv6访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