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政干发〔2025〕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毓雯同志任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
按照相关规定,刘毓雯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惠农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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