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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14”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惠农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2023年3月14日19时57分左右,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水合肼车间一操作工从水合肼罐顶跌落,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2023年5月4日,《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14”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正式对外公布。

  为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促进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安办〔2021〕107号)有关规定,惠农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由惠农区应急管理局、惠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农区总工会、惠农区纪委监委、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评估组于2024年7月25日对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14”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及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4年7月23日,我局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开展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14”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请示》(惠应急发〔2024〕  26号),成立事故评估工作组,区应急局局长刘立春担任组长,惠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农区总工会、惠农区纪委监委、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7月25日,我局组织事故评估工作组召开会议,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要求,对事故涉及企业提交的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告进行审查;查看事故企业文件、会议纪要 (记录)、档案材料、财务凭证等资料,并根据需要实地察看现场情况,对相关的情况进行确认;听取相关企业内部关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并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公司关于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最终形成评估意见。

  二、总体评估意见

  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能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

  三、评估工作说明

  (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

  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29日,注册地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区钢电南路43号。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肥料生产;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生产;技术进出口;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塑料制品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事故基本情况描述

  2023年3月14日16时10分左右,水合肼二车间中班班前会结束,配肼工蒋某某在16时15分左右和白班配肼工常某某在现场进行岗位交接,白班配肼工常某某在2#配肼罐处给蒋某某口头交接:2#配肼罐正在加水,大约还需要15m³,水加完后关闭阀门正常操作。16时18分左右,常某某和蒋某某交接班完成。16时35分左右,2#配肼罐加水完成。蒋某某关闭软水管道进罐阀门,开始对配肼岗位设备、管线及阀门状态进行巡检。16时40分左右,配肼工蒋某某在巡检完配肼罐阀门及管线后,上至软水罐顶调节软水罐蓄水阀时,因蓄水阀紧邻罐顶北侧护栏且护栏中间栏杆缺失一处,配肼工蒋某某蹲在软水罐蓄水阀旁调节阀门,紧邻护栏中间栏杆缺失处,调节蓄水阀时不慎导致整个身体从中间栏杆缺失处坠落至地面软水泵和软水罐基础中间。维修工张某某、窦某某正在距软水罐罐底5米外作业,突然听到嘭的一声,回头发现蒋某某跌卧在软水泵进口管道处。立即将蒋某某抬至软水罐旁并迅速上报车间副主任马某某,后维修工窦某某拨打120急救电话,17时10分左右将蒋某某送至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医院抢救治疗蒋某某在20时40分抢救无效死亡。2023年3月14日19时57分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惠农区应急管理局电话报告了事故。

  (三)事故企业目前标准化达标情况

  公司已通过三级标准化达标考评。

  (四)事故企业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惠农区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14”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进行资料查实和现场核查。

  1.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彻查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时排除导致事故发生的苗头,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落细。

  整改落实情况:目前该公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并签订承诺,对指标逐层进行分解,明确了各级人员和部门的安全职责,并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监督落实到位。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定期检验排查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时排除导致事故发生的苗头,推动企业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落细。

  2.切实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要举一反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事故教育反思会,查找思想认识、现场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与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环节管理,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断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加强事故警示教育

  整改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后,该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从业人员开展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针对事故组织管理人员及员工开展事故教育反思会,查找思想认识、现场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与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环节管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公司防范事故的能力。

  3.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要常态化开展全方位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

  整改落实情况:该公司按频次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对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每月公司、部门车间级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防控制能力。

  4.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要根据生产工艺特点,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日常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和工艺论证分析,使操作人员熟知和掌握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发生异常情况如何处理、如何防范,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该公司根据生产工艺特点,部门车间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日常教育培训、岗前培训,使操作人员熟知和掌握生产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制定异常工况应急演练处置措施,发生异常情况快速处理防范,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5.切实加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要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齐配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从业人员能够及时有效的安全使用。

  整改落实情况:该公司严格按照要求足额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标准配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按期发放保证从业人员能够及时有效的安全使用。

  6.切实加强现场管理。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规范。针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按照设计规范设置有效的监控装置,安全设施完好使用。要建立严格的检查巡查机制,明确各层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强化对各岗位工作纪律、安全操作行为和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公司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规范。针对危险化学品储罐区按照设计规范正在计划性设置有效的监控装置,对安全设施逐一排查消除隐患,同时在事故易发场所和重点岗位设置了警示标识,配备了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保证完好使用。建立严格的检查巡查机制,明确各层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强化对各岗位工作纪律、安全操作行为和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通过一系列举措,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评估组经现场对资料的核实,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各项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基本完成。

  (五)事故企业现场核查行政处罚处理建议落实情况

  《惠农区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14”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对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处罚如下:

  1.对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处以6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对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副总李某某处以8.0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对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安环部部长孙某处以3.8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对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水合肼车间主任曾某某处以8.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评估组核查, 以上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完毕。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综合评估结论

  综合以上材料,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3·14”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宁夏日盛高新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成,各项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事故的经验教训在公司内部进行了长期通报学习,经验教训在公司内部基本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并能够举一反三,各项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较为到位。

  五、对事故企业的工作建议

  建议公司日后的生产工作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强和完善生产过程的管理,强化安全绩效考核,建立严格的检查巡查机制,明确各层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强化对各岗位工作纪律、安全操作行为和遵章守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作业过程的监护,加强培训教育,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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