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1日15时35分许,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火车站街道,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挖掘机司机毛某某驾驶挖掘机在填埋场取土区域西南侧进行取土作业时,突然发生边坡土方坍塌,将毛某某驾驶的挖掘机驾驶室掩埋,现场一同作业的挖掘机司机贾某海、贾某峰发现后立即拨打119、120并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时进行人工施救,待18时许119消防救援人员将毛某某从被困的驾驶室中救出时,经现场120急救人员确认毛立洋已无生命体征。
为深入研究分析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推动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的规定,经惠农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经开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11”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员参加,对事故开展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通过现场勘察、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经调查认定,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11”事故是一起因违章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相关单位和发生事故设备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4日,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惠农区火车站铁路以西、铁西公墓以北,所属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控制设备租赁。
事故地点为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覆盖土取土区域。
(二)涉事设备情况
涉事设备为斗山(DOOSAN)DH200LC-7型挖掘机,该挖掘机重量约20吨,驾驶舱结构为金属框架,为便于观察作业现场状况,驾驶舱四周都使用了透明玻璃材料密闭,顶部为可上下开启的金属天窗,该驾驶室密封性能良好。
二、事故发生经过、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1月11日15时35分许,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挖掘机司机毛某某驾驶挖掘机在填埋场取土区域西南侧进行取土作业时,突然发生边坡土方坍塌,将毛某某驾驶的挖掘机驾驶室完全掩埋(仅部分挖掘机发动机仓及机械臂外露),在填埋场取土区域北侧一同作业的挖掘机司机贾某海、贾某峰及现场防护人员周某某发现后立即拨打119、120并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同时立即赶赴取土区域西南侧进行人工施救,16时许119消防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撤出,由消防救援人员接续进行专业施救,18时许将毛某某从被困的驾驶室中救出,经现场120急救人员确认毛立洋已无生命体征。
(二)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防护人员周某某第一时间发现了土方坍塌将毛某某的挖掘机掩埋并通过对讲机向公司安环部长李某某报告,李某某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立即组织现场另外2台挖掘机开展救援,组织现场其余人员将驾驶室玻璃砸碎营救被困人员,同时拨打120、119报警电话,向公司负责人黄某某报告,公司安全分管负责人陈某于16时44分向惠农区应急管理局电话报告了事故情况。119消防救援人员、120急救人员于16时许到达事故现场展开救援,18时将毛某某从被困的驾驶室中救出,经现场120急救人员确认毛某某已无生命体征。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本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人员信息如下:
毛某某,男,36岁,回族。系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挖掘机司机,于2026年1月4日入厂。
(二)直接经济损失
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T 6721-1986)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115号)等规定,核定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87.9372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类别和性质
(一)事故类别
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11”事故类别为坍塌事故。
(二)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分析认定,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11”坍塌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事故边坡高度约为5.5米,坡角近90度,严重违反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边坡土体为填埋场覆盖土,土壤含水量大,场地没有排水设施,事故当日气温升高,水分从冻土层中逐渐析出,土壤黏聚力降低、抗剪强度降低,结构变得松垮;毛立洋驾驶挖掘机作业时距离边坡过近(最近距离不足1米),在挖掘机振动作用下,边坡失去稳定,发生突然坍塌,是造成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落到实处。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制定了固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但未能严格落实执行,操作规程中未规定挖掘机边坡作业的最近距离要求,未提及作业前现场环境安全确认的有关要求。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监管不到位。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对作业现场监管不到位,未安排专职指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失责,现场巡查不够,未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作业,隐患未能有效排除。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效果不佳,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
4.应急救援处置不力。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制定了相应事故类型的应急预案并开展了应急演练,但预案的实用性不强、演练的效果不佳。事故发生后,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虽第一时间启动了本单位应急预案,采用人工挖掘的方式救援,救援时间过长,导致被困挖掘机司机毛立洋窒息死亡。
六、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毛某某,作为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挖掘机司机,安全意识淡薄,驾驶挖掘机作业时距离边坡过近(最近距离不足1米),在本次事故发生中,负有主要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经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其责任。
2.黄某某,作为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管理制度未落到实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监管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失责,隐患未能有效排除,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五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九十四条裁量阶次A,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处以4.56万元罚款。
3.陈某,作为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安全分管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但未能严格落实执行,操作规程中未规定挖掘机边坡作业的最近距离,未提及作业前现场环境安全确认的有关要求。未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员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条裁量阶次C,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暂停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并处以1.2493万元罚款。
4.李某某,作为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安环部长,负责填埋场取土区域作业现场巡查、管理,安排人员进行作业时,未严格落实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前未检查确认现场环境安全,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毛立洋驾驶挖掘机作业距离边坡过近的危险行为,隐患未能有效排除。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条裁量阶次B,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暂停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并处以1.1279万元罚款。
(二)对事故相关单位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落到实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现场监管不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九十五条裁量阶次B之规定,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处以51万元的罚款。
七、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取土作业时,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给死者家属造成不可弥补的精神创伤,同时也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一)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有效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二)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要常态化开展全方位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各类风险隐患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确保安全工作无死角,及时发现并制止从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及时发现消除作业现场的事故隐患,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
(三)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要结合行业实际,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日常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和安全措施交底,持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使作业人员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并掌握发生异常情况时如何处理、如何防范,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升从业人员的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严格的检查巡查机制,明确各层级人员的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反“三违”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生产现场的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同类事故发生。
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1·11”事故调查组
202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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