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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2025-11-21 来源:石嘴山日报 字体:[ ]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90元提高至7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至560元

  ●新的低保标准从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惠及全市城乡低保对象25110人,累计补发资金118.15万元


  近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我市已全面完成城乡低保标准提标及资金补发工作。新的低保标准从2025年11月1日起执行,惠及全市城乡低保对象25110人 ,累计补发资金118.15万元,目前已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全部足额发放到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精准落实自治区关于低保提标的工作部署,我市积极响应,迅速行动,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根据新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90元提高至74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518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至56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392元。同时,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也同步调整,按照月发放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

  “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也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严格落实各项救助政策,进一步提高保障对象救助水平,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资金,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市民政局副局长马玲介绍。

  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全市民政系统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聚焦群众基本生活,分层分类开展救助帮扶,有效夯实了兜底保障基础、筑牢了民生保障底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增强。截至目前,全市共发放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76亿元,惠及困难群众3.4万人;投入资金1100万元,为“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各类困难群众提供助餐、照护、家政服务、心理疏导等服务类救助,惠及困难群众1.2万余人,有效满足了群众多元化的救助需求。((记者 姚路路 通讯员 唐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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