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3﹞1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质评估方案>的通知》(宁农(经)发〔2023〕11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改革与经济指导处)《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和《宁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扶持单位资质评估方案》、《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印发<惠农区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农区农经站《关于印发<惠农区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扶持单位资质评估方案>的通知》(惠农经发〔2023〕5号)精神和要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经严格按照程序审核、资质评估、公开评审,确定了26家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施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于2023年10月31日—11月14日,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实地查验,26家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内页资料较齐全,验收合格。现对验收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1.2.3),欢迎社会各界对项目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11月21日(共5天)
监督电话:冯卫平 18295166498
朱海洋 18309520565
附件:1.惠农区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验收情况表(粮油单产提升行动)
2.惠农区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验收情况表(生产设施条件改善)
3.惠农区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验收情况表(奖补2022年底新评定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
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3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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