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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2025年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遴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5-02-24 来源: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快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及新模式试验示范推广速度,提高品质蔬菜均衡稳定供应能力,推进冷凉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16号)文件要求,结合惠农区蔬菜产业发展实际及《2025年惠农区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对示范基地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强的生产实践经验、科技意识较强、种植水平较高、工作积极性高,以设施蔬菜种植为主的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用本方案。

  (二)公开竞争性遴选是指遴选人按照本方案以遴选公告的形式邀请具备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竞争性遴选的方式。

  (三)公开竞争性遴选示范基地实施主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优胜劣汰原则。

  (四)惠农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作为遴选人,负责牵头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公开竞争性遴选示范基地实施主体。

  二、建设要求

  立足主导产业建立设施蔬菜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2个,每个规模5栋10亩以上,示范基地要集中连片,并在早春茬或秋冬茬生产中开展示范。

  (一)示范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2栋:采用南北向或东西向大行距高密栽培方式种植番茄,示范行下内置式、行间内置式2种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模式,以常规栽培为对照。对照根据种植模式设置1~4垄,行下内置式、行间内置式面积根据温室大小平均分配。

  (二)示范蚯蚓生物套种套养技术2栋。采用南北向或东西向大行距高密栽培方式种植番茄,示范蚯蚓生物垄沟、垄上、垄两侧套种套养3种技术模式,以常规栽培为对照。对照根据种植模式设置1~4垄,垄沟、垄上、垄两侧面积根据温室大小平均分配。

  (三)技术集成应用。在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生物套种套养技术示范基础上,配套应用生物菌剂施用、外源硒肥应用、病虫害防控大处方等技术。根据生产实际选择种植作物,集成示范光合细菌菌剂、木醋酵素液、蝇蛆甲壳素、安琪酵母营养肥、颐康益生微生物菌剂、蚯蚓全营养生物液体肥等生物菌剂及“真硒”生物纳米有机硒肥;配套应用病虫害防控大处方技术,全生育期采用“三灌两喷法”实现病虫害绿色防控。

  (四)开展新技术试验1-2项。结合产业发展特色,开展新技术试验研究1-2项。

  三、遴选内容

  (一)遴选对象。在辖区内开展设施蔬菜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遴选数量。根据2025年惠农区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的总体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定遴选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设施蔬菜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实施主体。

  四、遴选条件

  (一)拥护“三农”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自愿在项目管理部门指导下科学种植,积极推广应用蔬菜种植新优技术。

  (二)须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信用公示、纳税申报等正常有效,主体和法人征信良好。

  (三)实施主体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从事种植业3年以上、科技意识较强,种植水平较高,工作积极性高,以设施蔬菜种植为主的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遴选实施主体示范基地基础条件较好,交通便利,集中连片,有一定面积规模、代表性强、具备试验示范、展示等相关条件,能较好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五)近3年内承担过自治区、市级、县(区)级相关项目示范并开展相关试验,有能力承担项目试验示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征信记录、公司简介、资质证书、奖励证书等;

  (三)示范区四至图;

  (四)近3年内承担过自治区、市级、县(区)级相关项目示范(种植业)、开展相关试验资料(方案、照片、试验报告等);

  (五)推广新技术带动周边农户示范情况(农户名册、照片等)。

  六、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政府公众网发布遴选公告,遴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二)公开报名。遴选人应当按照遴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资料,提供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现场评审。

  1.评审委员会由遴选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业人员中抽取。

  2.评审委员会成员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评审标准。评审按百分制计分,计分以平均分为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80分为合格线,等于或低于80分直接取消录用资格;高于80分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中选,若申报并参加遴选的实施主体没有超出文件确定的评选名额,但符合申报条件,经现场评定,直接中选。

  (1)资质证件齐全得20分,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征信记录、公司简介、资质证书、奖励证书等。

  (2)具备满足建设内容要求得50分,不满足不得分。

  (3)近3年内承担过自治区、市级、县(区)级相关项目示范并开展相关试验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

  (4)推广新技术带动周边农户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

  (5)专家结合申报资料及遴选答辩情况综合打分 1~ 10分。

  (6)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总分相同的,按服务能力、服务业绩、管理水平、遴选人根据综合评分的得分依次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根据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优先选择权。

  4.遴选人在评审结束后当场确定中选示范基地实施主体。遴选人应当自中选示范基地实施主体确定之日起3天内,在惠农区政府网公布中选结果。中选公告期限为7天。

  5.中选示范基地实施主体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放弃中选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下一年遴选不得参与申请。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统一加盖公章一式2份,报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惠农区红果子镇红礼路079号)。

  (二)联系人:  朱晋龙   18009576418

  附件:2025年惠农区蔬菜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推广项目申报表


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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