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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2025年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遴选方案
发布时间:2025-02-24 来源: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字体:[ ]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1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绿色发展,打造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样板,按照“五化六统一”要求,建设集中连片、标准化程度高的蔬菜园区,集成示范绿色轻简化栽培技术模式,带动产业提档升级。结合惠农区蔬菜产业发展实际及《2025年惠农区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实施方案》,对示范基地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及原则

  (一)辖区内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强的生产实践经验、科技意识较强、种植水平较高、工作积极性高,以露地蔬菜种植为主的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用本方案。

  (二)公开竞争性遴选是指遴选人按照本方案以遴选公告的形式邀请具备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竞争性遴选的方式。

  (三)公开竞争性遴选示范基地实施主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优胜劣汰原则。

  (四)惠农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作为遴选人,负责牵头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公开竞争性遴选示范基地实施主体。

  二、建设要求

  结合地方实际,建设露地蔬菜标准园1个,露地蔬菜种植面积在300亩以上,其中:核心示范区30亩、生产示范区270亩以上,标准园种植作物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主要以果菜类、叶菜类为主,并配备滴灌、喷灌设施。

  (一)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

  1.核心示范区30亩:集中展示蔬菜优良品种、优新技术、高效栽培模式,重点示范富硒蔬菜种植、“三零”绿色种植、番茄潜叶蛾防治、蚯蚓粪应用、防虫网覆盖栽培、生物菌剂技术,集成集约化育苗、水肥一体化、保健性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配套太阳能杀虫灯、性诱剂等物理生物防控措施。

  ①示范蔬菜新品种2亩,选择茄果类、叶类或黄花菜主栽作物新品种30个以上。

  ②示范富硒蔬菜种植技术2亩,种植作物和栽培方式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采用叶面喷施生物纳米有机硒的方法,示范富硒蔬菜种植技术。

  ③示范“三零”蔬菜种植技术2亩,示范蔬菜种植中施用中熟堆肥、氨基酸肥料、矿物质和微量元素肥料及有益微生物菌剂等,改良土壤,提升作物抗病性和抗逆能力,化肥、农药施用量大幅减少,实现优质、高产、高效绿色生产。

  ④示范番茄潜叶蛾防治技术6亩,示范番茄潜叶蛾药剂防治、性诱光诱双重诱杀2种防治技术。

  ⑤示范蚯蚓粪应用技术6亩,采用深翻底施或表面撒施蚯蚓粪,亩推荐用量2-3吨,改善土壤理化性状,促进作物养分吸收。

  ⑥示范防虫网覆盖栽培技术6亩,种植作物和栽培方式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示范垄面覆盖、中型网室覆盖、大型网室覆盖3种防虫网覆盖栽培技术。

  ⑦示范生物菌剂应用技术6亩,种植作物和栽培方式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具体示范光合细菌菌剂、木醋酵 素液、蝇蛆甲壳素、安琪酵母营养肥、颐康益生微生物菌剂、蚯蚓全营养生物液体肥等5-6种生物菌剂。

  以上②③④⑤⑥⑦集成示范时,设置0.2亩对照,比较新技术新模式示范效果。

  2.生产示范区270亩以上:配套滴灌、喷灌、太阳能杀虫灯等设备,集成集约化育苗、水肥一体化、生物菌剂应用、病虫草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农机农艺融合等技术。

  (二)完善加工冷链体系。加强标准园水电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配套田头预冷、分拣、保鲜冷库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开展蔬菜产品清洗、分级分选、冷链保鲜等采后商品化处理,食用菌开展脱水制干、精深加工等,延长产业链条,构建产加销一体化体系,蔬菜绿色标准园产品100%实行商品化处理。

  (三)创建特色知名品牌。示范主体结合自身产品优势积极开展绿色、有机食品及GAP认证,创建特色蔬菜、食用菌品牌,加大产品品牌建设力度,通过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扩大品牌影响,开拓市场,提高效益,实现品牌化销售。

  (四)推进产业化经营。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为载体,发展订单生产,建立“公司+农户+基地+市场”联农带农机制,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实现产业化经营。

  (五)推行“四好”园区生产管理制度。在绿色标准园中推行“四好”园区生产管理制度,一是“管理好”,规范提升园区综合生产管理水平,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范和规章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生产能力;二是“环境好”,整治美化园区及周边环境,提升生产性能,对尾菜等农业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理;三是“质量好”,投入品实行专人负责,建立进出库台账,生产档案统一编制,详细记载农事操作;定期检测产品安全质量,确保安全期采收,不合格的产品不销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实现生产档案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产品可召回、责任可界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四是“效益好”,推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产销一体化订单生产模式,推广适销对路品种和绿色生产技术,提升生产效益,实现优质优价,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美丽乡村共建共享。

  三、遴选内容

  (一)遴选对象。在辖区内开展露地蔬菜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遴选数量。根据2025年惠农区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的总体要求,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定遴选1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实施主体。

  四、遴选条件

  (一)拥护“三农”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自愿在项目管理部门指导下科学种植,积极推广应用蔬菜种植新优技术。

  (二)须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信用公示、纳税申报等正常有效,主体和法人征信良好。

  (三)实施主体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从事种植业3年以上、科技意识较强,种植水平较高,工作积极性高,以露地蔬菜种植为主的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遴选实施主体示范基地基础条件较好,交通便利,集中连片,有一定面积规模、代表性强、具备试验示范、展示等相关条件,能较好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五)近3年内承担过自治区、市级、县(区)级相关项目示范并开展相关试验,有能力承担项目试验示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五、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征信记录、公司简介、资质证书、奖励证书等;

  (三)示范区四至图;

  (四)近3年内承担过自治区、市级、县(区)级相关项目示范(种植业)、开展相关试验资料(方案、照片、试验报告等);

  (五)推广新技术带动周边农户示范情况(农户名册、照片等)。

  六、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政府公众网发布遴选公告,遴选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二)公开报名。遴选人应当按照遴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相关资料,提供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三)现场评审。

  1.评审委员会由遴选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业人员中抽取。

  2.评审委员会成员与申请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评审标准。评审按百分制计分,计分以平均分为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80分为合格线,等于或低于80分直接取消录用资格;高于80分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中选,若申报并参加遴选的实施主体没有超出文件确定的评选名额,但符合申报条件,经现场评定,直接中选。

  (1)资质证件齐全得20分,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征信记录、公司简介、资质证书、奖励证书等。

  (2)具备满足建设内容要求得50分,不满足不得分。

  (3)近3年内承担过自治区、市级、县(区)级相关项目示范并开展相关试验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

  (4)推广新技术带动周边农户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

  (5)专家结合申报资料及遴选答辩情况综合打分 1~ 10分。

  (6)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总分相同的,按服务能力、服务业绩、管理水平、遴选人根据综合评分的得分依次由高到低顺序排名。根据排名先后顺序确定优先选择权。

  4.遴选人在评审结束后当场确定中选示范基地实施主体。遴选人应当自中选示范基地实施主体确定之日起3天内,在惠农区政府网公布中选结果。中选公告期限为3天。

  5.中选示范基地实施主体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放弃中选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在下一年遴选不得参与申请。

  七、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统一加盖公章一式2份,报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惠农区红果子镇红礼路079号)。

  (二)联系人:  朱晋龙   18009576418

  附件:2025年惠农区蔬菜绿色标准园创建项目申报表


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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