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3〕189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报送<2023年今秋明春惠农区城区及其它区域绿化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发〔2023〕285号)及其附件收悉。为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今秋明春惠农区城区及其它区域绿化项目
(项目代码2311-640205-64-05-681425)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城区及城区周边,涉及石嘴山经济开发区、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北街(中街)街道办事处、河滨街街道办事处、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南街街道办事处、育才路街道办事处、惠农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等。
三、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共计划栽植苗木239926株。
(一)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栽植苗木144334株,其中栽植樟子松360株,栽植国槐、丝棉木、速生白蜡等大乔木16514株,栽植红太阳李、绚丽海棠、美人梅等亚乔木1586株,栽植花灌木及球类174株,栽植绿篱125700株。
(二)惠农区黄河湿地保护林场:共栽植苗木14000株,全部为国槐。
(三)北街(中街)街道办事处:共栽植苗木50株,树种为云杉、国槐。
(四)河滨街街道办事处:共栽植苗木2200株,树种为河北杨、垂柳、国槐。
(五)火车站街道办事处:共栽植苗木350株,树种为河北杨、高杆金叶榆。
(六)南街街道办事处:共栽植苗木300株,树种为国槐。
(七)育才路街道办事处:共栽植苗木480株,树种为云杉、河北杨、高杆金叶榆。
(八)惠农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共栽植苗木78212株,其中栽植常青树745株,栽植国槐、旱柳、速生白蜡、北京栾等大乔木3228株,栽植绚丽海棠、山杏、美人梅等亚乔木4263株,栽植花灌木及球类14976株,栽植绿篱及地被55000株。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等工程建设方案的设计。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2月—2024年5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344.97万元,其中工程费336.25万元,其他费8.72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自治区造林补助资金。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建设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2023年今秋明春惠农区城区及其它区域绿化项目》审定概算表
2.《2023年今秋明春惠农区城区及其它区域绿化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