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3〕193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应急管理局:
报来《关于报送<石嘴山市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二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惠应急发〔2023〕57号)及其附件收悉。为完善地方消防救援站建设短板、促进消防救援保障工作,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二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1-640205-25-01-442444)
二、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正谊路与正利路交汇处
三、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应急管理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5402平方米(约 8.1亩),总建筑面积3111.5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 2680 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三层;训练塔建筑面积331.5平方米,钢框架结构,地上六层;门房、水泵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外配套项目:室外混凝土硬化2450平方米,绿化1080.45 平方米,室外训练基地775平方米以及水、暖、电室外管网工程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节能等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1月—2025年10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1428.66万元,其中工程费1247.21万元,其他费113.42万元,预备费68.03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财政补助80%,不足部分由地方筹措。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石嘴山市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二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石嘴山市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二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