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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二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11-23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3〕193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应急管理局:

  报来《关于报送<石嘴山市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二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申请》(惠应急发〔2023〕57号)及其附件收悉。为完善地方消防救援站建设短板、促进消防救援保障工作,根据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经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二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311-640205-25-01-442444)

  二、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正谊路与正利路交汇处

  三、项目建设单位

  惠农区应急管理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5402平方米(约 8.1亩),总建筑面积3111.5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 2680 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三层;训练塔建筑面积331.5平方米,钢框架结构,地上六层;门房、水泵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室外配套项目:室外混凝土硬化2450平方米,绿化1080.45 平方米,室外训练基地775平方米以及水、暖、电室外管网工程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节能等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1月—2025年10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金额为1428.66万元,其中工程费1247.21万元,其他费113.42万元,预备费68.03万元。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财政补助80%,不足部分由地方筹措。

  八、有关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规定执行。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如期投入使用。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全部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石嘴山市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二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石嘴山市惠农区淄山工业园区二级消防救援站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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