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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惠农区2024年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教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11-29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4〕190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报送<惠农区2024年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教基地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惠自然资发〔2024〕178号)及其附件收悉。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该初步设计,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惠农区2024年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教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411-640205-64-03-130748)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煤炭路以南,南湖路以西,东临110国道。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宣传长廊、动物保护宣传、湿地文化科普宣传、森林防火科普宣传及其他宣传设施等5部分。

  (一)宣传长廊:建设科普长廊2处,每处设展板5块。

  (二)动物保护宣传:以北侧主广场区域和东侧主广场区域为主要地点布置动物保护宣传标识25处;提升现有观鸟平台,配备4台观鸟镜;在观鸟台南侧、北广场和湖边适当位置设置野生动物雕塑10组,儿童活动场地改造(包含现有攀爬墙改造升级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墙和地面彩绘等)。

  (三)湿地文化科普宣传:在现有的园路及广场,结合不同的湿地文化内容,为游客展示不同的湿地科普项目,东广场现有廊架增设宣传板,沿道路及广场周边共设置块宣传板25个。

  (四)森林防火科普宣传:设置防火宣传牌、防火标语等,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宣传。设置宣传板30个,刷写宣传标语5条。

  (五)其他宣传设施:包含各类标识、引导、警示牌。规划在基地内沿环路设置道路标识牌12块,在科普宣教基地内设置主要景点、景物引导牌9块,在水面、滩涂和近人绿地等处设置危险警示牌50块。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12月—2024年12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为30.02万元,工程费29.15万元,其他费0.87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湿地管理项目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不在必须招标的工程规模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惠农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惠政发〔202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 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惠农区2024年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教基地建设项目》审定概算表

     2.《惠农区2024年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教基地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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