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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快速通道路况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06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6〕6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报来《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石嘴山市快速通道路况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5〕37号)及其附件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快速通道路况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512-640205-18-01-688590)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建设提出的项目建设区域路面存在纵横向裂缝、龟网裂、局部沉陷等病害问题,为延长道路使用寿命,提升通行安全性与舒适性,切实满足区域交通出行基本需求,优化石嘴山市惠农区路网通行效率。因此,实施该项目非常必要。

  三、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尾闸镇

  四、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位于惠农区境内,路线呈南北走向,北起于石大公路,向南与惠安南街、亲水大道、下简路平交后终于G109线,与G109线成“T”型平面交叉。旧路于2004年修建,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4.5m,路线全长6.84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全线的路面、桥涵及沿线交安设施工程的提升改造,并对沿线信息系统、服务系统及管理系统进行完善。

  改建全线路面工程:4.0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16.1891万平方米,6.0cmAC-20C中粒式改性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16.1147万平方米,乳化沥青粘层油16.39万平方米,乳化沥青透层油16.1147万平方米,同步碎石封层16.1147万平方米;新建排水工程:M10浆砌片石4.0立方米,C25混凝土4.0立方米,砂砾垫层20.2立方米;改建交叉工程:铣刨旧路面层0.8263万平方米,4.0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0.9377万平方米,6.0cmAC-20C中粒式改性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0.2929万平方米;新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标志牌34块,路面标线8189.23平方米,护栏7608米,新建梯形路缘石13134米等。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4月—2027年4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投资为4337.1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59.72万元,其他费用270.92万元,预备费206.53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交通厅下达2026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争取自治区预算内统筹资金,不足部分争取多方筹措。

  八、有关要求

  (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该项目达到了必须招标的工程范围。请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办理项目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石嘴山市快速通道路况提升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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