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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石嘴山市快速通道路况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3-25 来源: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

惠审管批字〔2026〕121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你单位报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石嘴山市快速通道路况提升工程初步设计审核的申请》(惠住建交通函〔2026〕10号)及其附件收悉。该项目将有效提高一级公路路况质量,同时为国道109京拉线石嘴山黄河大桥连接线改造工程提供必要条件,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初步设计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快速通道路况提升工程(项目代码2512-640205-18-01-688590)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尾闸镇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惠农区尾闸镇区域内,路线呈南北走向,北起于石大公路,向南与惠安南街、亲水大道、下简路平交后终于G109线,与G109线成“T”型平面交叉。按照一级公路标准,将乡道Y229升级为县道X204,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24.5米,路线全长6.843千米。

  建设内容包括改建路面工程:铺筑4.0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16.1891万平方米、6.0cmAC-20C中粒式改性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16.1147万平方米、18cm厂拌冷再生水泥稳定碎石21.804万平方米。新建防排水工程:拦水带819米,急流槽14道,边坡防护115米。改建桥涵工程:桥梁2座,涵洞17道。改建交叉工程:铺筑4.0cmAC-13C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0.9198万平方米,6cmAC-20C改性厂拌热再生沥青混凝土0.3114米。新建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安装标志牌61块,施划路面标线9473.53平方米,安装护栏14176米,新建梯形路缘石13134米等。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石嘴山市快速通道路况提升工程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4月-2027年4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投资为4223.38万元,其中,建安费3817.7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43.19万元,预备费162.44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交通厅下达2026年中央对地方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977万元,争取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1600万元,不足部分争取多方筹措。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1.招标实行核准表

     2.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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