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22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2025年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现代设施农业园区建设项目(三期)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概算变更的请示》(燕政发〔2026〕20号)收悉。经惠农区五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你单位提出的对2025年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现代设施农业园区建设项目(三期)(项目代码:2508-640205-04-01-302509)建设规模、内容及投资概算变更的请示,初步设计变更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的变更
一期工程建设编号94#-175#日光温室82座(12座日光温室由18x86米变更为18x90米),总建筑面积为135000平方米,日光温室对应配套耳房82座,总建筑面积为984平方米;以及项目配套室外工程,包含给排水系统、园区道路、电气工程等室外附属工程。
二期工程建设由编号176#-241#的日光温室66座变更为编号176#-217#的日光温室42座(减少18x86米日光温室12座,减少18x90米日光温室12座),总建筑面积为67608平方米,日光温室对应配套耳房为42座,总建筑面积为504平方米。
二、投资概算的变更
项目概算总投资变更为6879.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85.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3.8万元,预备费200.37万元。其中:一期项目工程费用4485.67万元,二期项目工程费用1899.42万元。
资金来源:一期工程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二期工程由地方人民政府自筹。
其他事项仍严格按原《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5年惠农区燕子墩乡海燕村现代设施农业园区建设项目(三期)初步设计的批复》(惠审管批字〔2026〕27号执行)。
附件:变更后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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