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审管批字〔2026〕130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民政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的请示》(惠民发〔2026〕7号)及其附件收悉。为保障入住老年人的生命安全与生活品质,破解当前设备老旧带来的服务瓶颈,经研究,现将初步设计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惠农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项目代码2604-640205-11-03-417322)
二、项目建设地点
惠农区红果子镇中心路和惠新街交叉口东北角
三、项目建设单位
石嘴山市惠农区民政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旨在改造提升惠农区椿萱老年护理院消防与护理设施,具体内容如下:
1.消防设施:电器火灾监控1套,消防电源监控1套,火灾报警控制器1套;
2.呼叫系统:护士站主机:NNC-60病床分机、NB系列(对讲+呼叫)、卫生间防水按钮(紧急呼叫)、走廊显示屏(显示呼叫床号)、电源/解码器/线材各1套。
3.淘汰设备拆除清运1项。
五、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提出的惠农区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设备更新项目等工程设计方案。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6年4月-2026年8月
七、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19.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25万元,其他费用1.15万元,预备费0.5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发改委专项资金。
八、有关要求
(一)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标准、规模、内容实施建设,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为确保工程质量及进度,该工程必须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监理制。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加强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使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期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本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请据此批复,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
附件:审定概算表
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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