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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教育体育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25-12-05 字体大小:[ 放大 还原 缩小 ]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宁党办(2018)101号)和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石嘴山市惠农区机构改革方案》(石党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教育体育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牌子。

  第三条 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措施、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

  第四条 区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加强教育体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起草全区教育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区属各类学校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和德育工作。指导学校教学改革及其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领域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学校舆论宣传和稳定工作。

  (三)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教育体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基础教育工作,推进全区教育现代化。协调落实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四)负责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区基础教育,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教材计划,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基础建设投资等政策措施。提出各类教育体育基建投资项目的建议。监测全区教育体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归口管理教育体育捐赠、援助、学生资助和助学贷款。督促检查辖区教育财政拨款工作,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

  (六)指导区属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等工作。负责民族教育工作。

  (七)统筹区属各类学校教师管理、教育培训以及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师德建设工作。

  (八)统筹管理全区教育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全区教育体育对外合作与交流,落实合作办学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做好普通话的推广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推动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会体育和民族体育工作。

  (十二)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或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负责组织区级综合性体育运动会和单项竞赛活动。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项目布局。组织和指导体育科技服务工作。

  (十三)统筹指导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监管,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指导做好体育赛事和活动安全管理。指导体育学会、协会、俱乐部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统筹协调依法治教、依法治体、依法治校工作,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全区各类学校(单位)安全管理、法治教育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车使用审核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学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区教育体育局设行政岗位6个。

  (一)综合管理岗位。负责编制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机关会务工作、印信、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工会等工作;草拟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材料;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负责各级文件管理平台,来文收转归档,承办领导交办的工作。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管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经费、教育费附加及专项经费等的使用建议,并协调、监督使用;负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的执行和落实;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和各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教育管理岗位。负责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民族教育、民办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整、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互联网+教育教学、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等工作。负责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维护和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

  (三)人事管理岗位。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及本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录、人员调配;指导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绩效工作考核分配;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务聘任工作;承担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指导、教师表彰奖励等工作。指导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和教师年度考核。

  (四)党建管理岗位。负责本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教育体育领域统战、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德育工作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区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舆论宣传和稳定工作;配合教育体育局纪委开展信访投诉、网络舆情等工作。

  (五)基建及安全管理岗位。负责统筹规划和指导各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学校校舍维修、设施设备和办学条件装备配置;负责指导辖区教体系统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指导和督促所属学校单位做好安全、食品、交通、消防、毒品预防、法治范等宣传教育和重大风险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校车使用审批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学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依纲指导学校开展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六)体卫艺管理岗位。负责依法治体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社会体育、农村体育、职工体育、民族体育和残疾人体育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各运动项目的训练工作和后备人才的培养、指导,组织开展竞技体育活动;统筹规划指导学校体育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各类学校校园文化活动,负责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妇女儿童、家庭教育、科技教育。

  第六条 区教育体育局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七条 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方式:0952--3977990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淄博路68号

  办公时间:夏季08:30—12:00,14:30—18:30;冬季0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惠农区教育体育局局长:谢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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