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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25-12-05 字体大小:[ 放大 还原 缩小 ]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宁党办〔2018〕101号)和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石嘴山市惠农区机构改革方案》(石党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民政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执行民政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执行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贯彻执行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行政区域界限和地名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标准。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等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六)贯彻执行婚姻、殡葬管理政策,组织实施殡葬管理服务规范,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七)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贯彻执行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
  (十)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惠农区行政区划图。
  第四条 区民政局设行政岗位3个:
  (一)综合管理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财务审计、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新闻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人事劳资、党群工作。
  (二)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管理岗位。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低收入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发放工作以及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障政策。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承担慈善宣传表彰、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等相关工作。承担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的审核、备案和标志设置等监督管理工作。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养老服务岗位。组织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老年人福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区民政局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区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方式:0952-3012278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天津路400号
  办公时间:夏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惠农区民政局局长:王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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