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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职能配置、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25-12-05 字体大小:[ 放大 还原 缩小 ]

  第一条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宁党办〔2018〕101号)和中共石嘴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石嘴山市惠农区机构改革方案》(石党办发〔2019〕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投资促进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投资促进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国内贸易、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等工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落实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开展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国防信息动员有关工作,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对外合作和交流工作。

  (四)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承担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提升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协调和管理,推进工业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

  (五)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工作,以先进使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组织落实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行业绿色发展。

  (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服务,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的工业服务体系,协调中小企业创业融资服务,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八)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行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按照职责督促商贸服务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九)负责推动全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提出有关推动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的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商贸物流、供应链体系建设。积极培育专业化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

  (十)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推动全区优势特色产品市场宣传推广和销售。负责商品现货市场的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整顿和规范商务领域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及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交易关系。

  (十二)组织实施全区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活必需品流通管理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负责对成品油的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实施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协调、组织、实施各类会展活动。

  (十四)统筹协调、指导全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和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推进工作。负责统筹来惠投资者的环境考察、信息咨询、政策解答等对接服务工作。协调、参与外来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和项目的实施。

  (十五)拟订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分解、落实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企业落实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履行合同、章程。

  (十六)负责投资促进、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落实区政府签订的经贸合作协议。负责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做好全区投资促进、招商引资项目等信息的收集、发布和服务。

  (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设行政岗位4个:

  (一)综合管理岗位。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机要、保密、信访、人事、财务、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二)工业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管理岗位。监测分析工业、信息产业及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态势,对工业原材料、产成品价格等生产要素及原材料等运行实施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工业运行调控方案,落实兑现惠企政策。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和项目监管工作。承担新材料、先进设备制造业、电石化工、多元合金等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规划、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准入和技术规范标准,加快推进工业领域对标工作。承担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负责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政策。配合做好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督促工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承担全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三)两化融合和工业科技创新岗位。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行业准入和技术规范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管理和推进工作,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和工业化工程,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协调工业领域大数据、软件业发展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政策,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制造等新兴产业的培育。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工厂等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拟订全区过剩和落后产能化解、淘汰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领域节能监察工作。负责工业领域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及监控化学品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市场运行管理岗位。拟订全区商贸流通行业、城乡市场体系、现代物流业、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绿色流通和发展工作。承担全区物流业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监测和分析。负责监督管理成品油、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承担整顿和规范商务领域市场秩序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区商贸流通市场商品运行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协调做好赴境外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商贸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督促商场、餐饮、住宿等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全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第六条 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职责、编制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方式:0952-3015512

  办公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兴惠路3号(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楼3楼)

  办公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30;冬季:8:30-12:00   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惠农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谭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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