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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40203735995117C/2022-00325 发文字号: 惠政办发〔2019〕121号
发布机关: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卫生、人口计生、体育、妇女儿童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惠农区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9年---2021年)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20日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20日
关于印发惠农区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9年---2021年)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9-12-20 信息来源: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0 字体:[ ]

惠政办发〔2019〕1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驻惠有关单位:
  《惠农区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9年-2021年)》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农区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2019年-2021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开展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函〔2019〕125号)《石嘴山市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9年—2021年)》(石医改组发〔2019〕3号)等有关要求,为推进惠农区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惠农区经济社会和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实际,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区域服务能力、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为重点,不断完善城市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不同级别、类别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试点范围
  惠农辖区建设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包括辖区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嘴山中心医院、惠农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按照自主原则选择加入。
  三、主要目标
  2019年,全面启动医联体网格化布局与管理,医联体建设全面推开,初步形成以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牵头、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康复、护理等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的医联体管理模式,医联体网格化布局形成。
  2020年,初步实现资源整合、医防融合、统筹保障的基本目标。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秩序。
  2021年,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医联体成员单位普遍具备相应水平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服务能力,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区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四、组织实施
  (一)惠农区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医联体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明确工作安排,统筹医联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组织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医联体建设与运行中的具体事项;负责建立政府办医责任、内部运营管理、外部治理综合监管三个清单,实行清单制管理,厘清责任边界,明晰运行关系;负责与自治区、市(区)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
  (二)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医联体建设试点工作要求,下达医改目标并指导医联体推进落实,制定医联体网格化布局规划方案,细化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医联体落实试点工作任务,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对医联体综合绩效进行评估,定期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三)医联体牵头医院负责医联体内部管理及医疗等日常业务管理。建立医联体内部运行管理清单,医联体牵头医院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医联体建设方案并具体实施,制定医联体章程,落实区域卫生规划,细化医联体网格化管理方案,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对医联体及成员单位综合绩效进行考核评估,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上报数据信息。
  五、重点任务
  (一)完善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管理
  1.网格化建设医联体。按照全市制定的城市区域医联体建设规划及医联体网格化管理方案,将服务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整合网格内医疗卫生资源,组建由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牵头,宁夏第五人民医院中心医院、惠农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为成员的医联体(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医院配合)。由医联体统筹负责网格内居民健康管理、疾病诊治、康复护理等工作。牵头医院负责主动吸引社会办医疗机构参加医联体(牵头医院负责)。
  2.完善医联体治理机制。探索建立由人民政府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和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医联体管理机制,统筹医联体内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政府办负责)。医联体牵头医院负责整体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运行管理、绩效考核、疾病诊治、健康管理等机制。(牵头医院负责)。
  (二)健全城市医联体保障机制
  3.落实财政投入经费。落实各级政府办医主体责任,按原有渠道足额安排对医联体各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资金。根据医联体建设发展需要,继续按照公立医院“六项投入”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落实责任(区财政、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石嘴山中心医院配合)。
  4.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医联体为单元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总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自付”机制,将医保基金包干给医联体使用,结余的部分医保基金可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区医疗保障局负责)
  5.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确保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区医疗保障局负责)
  6.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区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体制机制(区人社局、编办负责)。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联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确定和动态提升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区人社、卫生健康局负责、财政局配合)。制定医联体各成员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医联体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进行自主分配,建立内部分配机制(牵头医院负责)。
  7.做好药品耗材供应保障管理。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耗材管理,以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为引领,实现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一体化配送支付。加强牵头医院对医联体内医疗机构用药指导。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推广临床路径管理,遏制药品、耗材不合理使用和过度检查检验等行为。(牵头医院负责)
  8.加强综合绩效考核。制定医联体的绩效考核评价方案,确立效果评估机制和绩效考核办法(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在对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的基础上,落实对成员单位的考核(牵头医院负责)。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医保偿付、薪酬总量等挂钩,在医联体内部考核时要坚持中西医并重,鼓励发展中医药(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医院负责)。
  (三)完善城市医联体运行管理机制
  9.加强医联体一体化管理。制定医联体章程,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医联体内部利益共享机制,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管理、财务、人力资源、信息和后勤等管理中心,逐步实现医联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统筹医联体内基础建设、物资采购和设备配置,主动控制运行成本。(牵头医院负责,区卫生健康局协助)
  10.推动医联体资源整合共享。
  (1)共享医疗资源。有效整合资源,进一步实现医联体内影像、心电、病理、检查检验等区域内共享,形成“下级检查,上级诊断、资源共用”的新型诊疗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效率,加强医联体内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加强医联体内专科共建、业务指导、科研项目协作,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消毒供应、后勤服务等共享,提高资源使用率。(牵头医院负责)
  (2)统筹人员调配。建立人员统筹使用机制,医联体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逐步实现医联体内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区人社局负责)。落实医务人员在医联体内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规定(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逐步落实医联体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收入分配、职称内聘、聘用人员招聘等方面的自主权,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牵头医院负责)。
  (3)加强财务管理。统一医联体内部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价格管理、资产管理、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工作,逐步实现对医联体成员单位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统筹运营(牵头医院负责)。加强医联体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区审计局、区卫生健康、牵头医院分别负责)。
  (4)统一信息平台。推进医联体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公共卫生信息和医联体各成员单位医疗服务数据及时上传政府行业健康信息共享平台,并完成相应数据质控工作,实现整合共享(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医院负责)。完善医联体内分级诊疗信息平台,推进互联网诊疗服务,畅通双向转诊信息通道。(牵头医院、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四)完善医联体内分工协作机制
  11.推动落实急慢分治模式。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原则,明确医联体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病种诊疗规范和转诊标准,确保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落实自身功能定位。牵头医院主要承担区域内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诊治工作,提供日间手术、日间化疗等日间服务,落实长处方、延伸处方等便民政策,主动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加强基层能力建设的同时,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为患者提供一体化、便利化的疾病诊疗一康复一长期护理连续性服务。(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医院负责)
  12.落实防治结合要求。以医防融合、防治结合为突破口,医联体牵头医院负总责,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做到防治服务并重。充分发挥疾病控制、妇幼保健、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等专业机构的作用,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医联体内医院在做好疾病诊疗工作的基础上,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公共卫生职能。建立促进医疗资源整合和下沉的考核和激励机制,牵头医院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医务人员在基层成员单位设置专家门诊、专家工作室和联合病房,解决基层诊治能力不足问题。(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医院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合)
  13.加强技术合作与业务协同。牵头医院要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指导,帮扶基层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通过专科共建、业务指导、教育培训协同、科研项目协作等多种方式,帮扶提升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与管理水平。牵头医院负责制定医联体内统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标准,提升区域内医疗质量同质化水平。以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技术方案要求,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和规范,优化双向转诊流程,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加强与区内外三级医院通过远程会诊、人才共享、技术支持、服务衔接等方式,不断提升医联体服务能力与水平。(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医院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合)
  14.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根据网格内群众不同健康需求,明确签约内容,保证履约质量进一步提升。建立“专科+全科”结合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推行“1+1+X”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完善以全科医生为主体,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医院负责,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配合)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19年11月)。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医联体政策架构和具体工作方案,制定医联体章程,成立“惠农区医疗健康总院”,完成各成员单位签约、挂牌等组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0年12月)。启动试点工作,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各项工作。不断细化工作步骤,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和配套保障举措并予以落实。
  (三)深化总结阶段(2020年12月—2021年3月)。到2021年,巩固医联体牵头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三级综合医院水平,成员单位普遍具备相适应水平的医疗服务能力。对医联体建设工作进行经验总结,并做好迎接上级评估准备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城市医联体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承担政府推进医联体建设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区长任主任,牵头医院院长、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政府办、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审计、卫健、民政、医保、市场监管分局、残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辖区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惠农区医疗联合体管理委员(办公室设在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办公室主任由市医院分管院长担任),不断健全推进机制,把城市医联体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和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有力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标国家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序时推进,确保完成2019年建设任务、2020年深入推进和2021年建设目标,医联体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调。各部门要认真履职,按照要求,大力支持指导开展医联体建设。医保管理部门要加强医保基金预算管理,及时预付到位。财政部门要将医改各类资金列入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由医联体统筹用于医防融合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统筹指导实施医联体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积极支持区域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能力建设;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负责落实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改革事项等。
  (三)加强督查评估。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方要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分片包干,明确任务,建立台账,对账销号。要将区域就诊率、基层就诊率、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和费用、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群众健康改善和满意度等核心指标作为具体工作评估标准,强化考核和制度约束,建立健全医联体考核指标体系。区政府办建立督导、问责机制,跟踪建设进展,定期通报,确保医联体建设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规范和引导医疗联合体建立内审制度,保障产权隶属关系、政策投入、责任及社会职能、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落实。
  (四)做好宣传引导。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大城市医联体建设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开展政策解读,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为改革平稳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凝聚广大医务人员共识,充分调动其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建设顺利推进。
  附件:城市医联体建设具体指标

附件:


城市医联体建设具体指标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医联体率达100%以上,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明显提升,2021年达到65%。
  2.医联体网格化布局覆盖率100%,每万居民有2名以上的全科医生。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逐年增高。
  3.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2021年保持在35%以上,门诊大病全部下沉,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
  4.完善分级诊疗信息管理功能,覆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同时建立与二、三级医院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
  5.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专科医疗机构转诊人数年增长率达1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平稳上升。
  6.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诊疗和管理率达60%以上。
  7.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达30%以上。
  8.患者满意率及医务人员满意率高于上年监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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