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驻惠有关单位:
现将《惠农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农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3年,惠农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深化主动公开,有力回应群众关切,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功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做好信息公开
主动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产业转型示范市、全面振兴老工业基地以及“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等方面政策法规、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及时做好标志性项目落地、重大政策创新等关键节点集中推介。
(二)紧扣增进民生福祉做好信息公开
1.加强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持续推动“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深入推进面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支持政策归集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业编、人才引进等招考信息,做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
2.加强“一老一小”服务保障、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涉农补贴、义务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健康、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公共文化服务、社会保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推送,提高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
3.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和年检结论信息,及时发布慈善组织认定名单。
4.推动政府工作报告归集公开,按季度公开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落实情况。
(三)聚焦政府自身建设做好信息公开
1.及时发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方面便民利民举措,做好立法、执法、普法以及法律服务信息公开。
2.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方面的政策公开,详细解读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的具体内涵和考核方法。
二、持续完善政策推送解读机制
(一)规范政策集中发布
高质量发布惠农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正式版本,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并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要在文件印发3日内将原文与解读材料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同时报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二)推进政策多元解读
1.提高解读质量。起草单位要明确政策文件的解读要素,针对文件内容与群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含金量高的实质性条款,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注重提高原创政策解读比例,做到图文解读全覆盖、动漫视频解读占比20%以上。
2.注重多元化解读。起草单位要综合选用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简明问答等解读模板,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方便社会公众下载查看。针对性辅导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探索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政策中与群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审批事项,要组织要点拆分、深度解读和综合指引。综合选用可视、可读、可感的解读形式,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
3.打造解读品牌。针对最新出台的政策文件、社会群体关心关注的政策热点,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常态化开展政策咨询和政民互动,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局长谈公开”活动。
(三)实施政策精准推送
1.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针对社会公众和企业,梳理现行有效的关注度高、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将原文与解读材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线下实地宣传等方式,开展定向推送,实现政策上门服务。
2.推动惠企政策直达企业,起草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时,根据政策适用范围,可将公开发布的行政文件正式版本会同解读材料通过企业专属网页、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主动推送给企业,实现政策精准推送。
(四)探索政策互动咨询
1.建立政策解读专家库。积极引导起草人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第三方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参与政策推介和宣传辅导,详细解读国家、自治区、石嘴山市及惠农区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政策等,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2.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服务水平,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持续提供生育、入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咨询。加强政策知识库建设并持续丰富完善,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予以解答,推动政策咨询知识库与其他各类政务知识库实现共建、共享、共用。
三、持续完善决策政民互动机制
(一)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各决策单位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依法编制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通过惠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2.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社会公众参与率达到100%、公开征集意见不少于30日。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要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建议。
3.决策出台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的征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并公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方式社会公众参与意见征集的情况。
(二)拓宽政民互动渠道
1.持续做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单、领导信箱、网络征集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转办工作的具体要求,压实承办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
2.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推行在线上线下、PC端手机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
3.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杂症,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切实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三)深度推进政府开放
全面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宁政公开办发〔2021〕28号),将9月份确定为全区政府开放月,各部门单位围绕公众关注领域,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政府开放活动。通过网络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确定主题和内容,设置答疑、座谈、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有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基层治理,努力形成规模效应,积极打造惠农品牌。
四、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执行公开制度
1.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
2.深化公共财政事权信息公开,围绕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依法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在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栏目集中公开本级人民政府预决算、各部门预决算和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
3.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定期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二)规范公开平台建设
1.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有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公开后信息管理,定期清理过时、失效内容,避免信息散乱无序,防范汇聚风险。
3.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权威平台作用,完善政府公报工作机制,丰富内容,严格公报赠阅管理,重点打造公报查阅点,结合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政务公开专区、民生服务中心、图书阅览室等场所集中展示国务院、自治区、市、县(区)四级政府公报,着力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
4.以消除“指尖上的形式主义”为契机,持续规范全区各部门网络工作群管理,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有效减轻社会公众和基层部门负担,有效杜绝“指尖泄密”。
(三)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建设
以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统一制定全区村务公开清单目录,全面抓好村务公开工作,加强村级公开窗口建设,规范村级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平台设立,引导和鼓励村委会按照村务公开目录和财务公开要求,依法公开自治事项。
五、持续加强政务公开服务保障
(一)提升人员素质能力
采取点对点培训、面对面指导、跟班学习和编发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大政务公开业务指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发生变动和工作调整要做好工作交接,及时向政务公开办公室报备。
(二)拓展典型提炼深度
全区各部门要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特色亮点,深入挖掘提炼本单位政务公开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报送至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向自治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各主流媒体推介,着力打造惠农政务公开品牌,全面宣传惠农区政务公开的新举措、新成效。
(三)建立任务落实台账
各部门(单位)要对照本要点,做好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的梳理和分解,并认真抓好落实,于每季度最后1个月20日前,将本要点落实情况报送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并适时开展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回头看”,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本要点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