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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40203735995117C/2025-00071 发文字号: 惠政办发〔2025〕25号
发布机关: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名称: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农区非法建设墓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年6月17日 发文日期: 2025年6月17日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农区非法建设墓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同步时间:2025-06-17 信息来源: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0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驻惠有关单位:

  《惠农区非法建设墓地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惠农区非法建设墓地整治工作方案


  为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自治区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民发〔2018〕63号)《自治区民政厅、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非法建设墓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石嘴山市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整改集中攻坚方案》等要求,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重点以贺兰山东麓为整治区域,具体为燕子墩乡简泉社区至河滨街道沿山区域(110国道惠农段至兰山工业园区接西线大道至国化路以西),涉及燕子墩乡、红果子镇、火车站街道、河滨街街道(含各乡镇街道辖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非法建设墓地)。农村已批准的公益性墓地暂不列入整治范围。

  (二)整治内容:整治过程中,区分情况、分类处置、综合治理,对毁林、毁田、破坏植被建造坟墓的,坚决依法处理,并责令当事人自行搬迁、拆除,恢复土地原貌;对在荒地等土地上非法建设墓地的,有计划地实施搬迁,进入规划的墓区统一安葬。暂不能搬迁、拆除的要通过拆除围墙、植树绿化等多种措施压减占地规模,确保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重点对贺兰山东麓非法建设墓地周围已建成的水泥柱、石柱、铁丝围栏、琉璃瓦墙围、亭榭、地面硬化、门头等违规建筑物进行拆除清理,保留坟墓;对侵占林地、草地、损坏林区防护网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二、整治工作职责

  (一)区民政局

  1.制定方案,全面部署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对贺兰山东麓非法建设墓地进行信息排查,建立问题台账。

  完成时限:2025年6月20日前

  2.拟定《惠农区非法建设墓地整治工作方案》《惠农区人民政府关于非法建设墓地整治工作的公告》报请批准后印发实施。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大殡葬管理工作的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确保整治期间不出现舆情和群体上访事件。

  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3.牵头成立非法建设墓地整治工作专班,抽调自然资源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人员组成工作队,联合乡镇、街道对在公告期内未自行拆除的违规建筑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拆除、清理。

  完成时限:2025年8月30日前

  (二)区自然资源局

  1.加强国有、集体土地的监管,加强整治区域日常土地动态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依法分类处置非法占地用于殡葬设施问题的通知》(宁自然资发〔2025〕60号)等依法查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原地及自然保护地用于建设殡葬设施等违法行为。

  完成时限:2025年8月30日前,并长期坚持

  2.配合区民政局开展拆除整治工作,重点对贺兰山东麓非法建设墓地在公告期内未自行拆除的违规建筑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拆除、清理。

  完成时限:2025年8月30日前

  (三)各乡镇、街道

  1.宣发《惠农区人民政府关于非法建设墓地整治工作的公告》,积极开展群众宣传教育动员引导工作,主动和逝者家属沟通,认真指导群众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拆除非法建设墓地建筑物;配合区民政局和区自然资源局对贺兰山东麓非法建设墓地情况开展摸排调查工作,建立信息台账,做好家属动员工作。

  完成时限:2025年7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2.配合区民政局积极开展辖区内非法建设墓地拆除整治工作,重点对贺兰山东麓非法建设墓地在公告期内未自行拆除的违规建筑物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拆除、清理。及时做好群众的沟通协商和情绪安抚工作,防止出现舆情和群体上访事件。

  完成时限:2025年8月30日前

  3.对非法建设墓地整治成果进行总结,建立切实有效、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配合自然资源局加强对国有、集体土地的监管,加强整治区域日常土地动态巡查。

  完成时限:2025年9月15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成立惠农区非法建设墓地整治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实行双组长负责制,由政府分管民政和自然资源的副区长担任组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由局长王芳担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朱卫星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整治的统筹协调工作,各相关单位根据职责紧密配合。

  (二)规范墓地管理。对历史上形成的集中埋葬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林用草条件和自然保护地管控规则的,各乡镇、街道要报区民政局和区自然资源局审批登记注册为农村公益性墓地,由所在地村(居)委会加强监管。

  (三)稳妥审慎推进。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明确整改措施,加强问题研究和工作会商,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联合网信办、公安等部门加强舆情监测,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整治期间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信息关联

  • 图文解读 一图读懂|惠农区非法建设墓地整治工作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