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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40203735995117C/2025-00273 发文字号: 惠政办发〔2025〕36号
发布机关: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信息名称: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设施行业管理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5年9月25日 发文日期: 2025年9月25日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设施行业管理的通知
同步时间:2025-09-25 信息来源: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0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驻惠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惠农区气象探测设施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充分发挥气象设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救灾、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宁夏行业气象探测设施统筹发展联动协调机制》(宁气发〔2025〕64号)《石嘴山市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石政办发〔2024〕3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气象设施行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气象探测设施管理

  准确可靠的气象数据是做好气象预报预警、科学决策和精准服务的重要前提。各行业气象探测设施作为惠农区综合气象观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规范其建设和运行维护,帮助织密国家基本气象站网,切实提升全域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业气象探测设施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二、推进共建共享,提高气象设施利用效率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各行业、各部门推进气象探测数据的共享交换与融合应用。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电力等部门在规划建设本行业气象监测站点时,应统筹考虑气象观测需求,避免重复建设,积极探索设施共建、数据共享、运维共担的合作模式。设施建成投入运行后,应及时向惠农区气象局备案,内容包括站点地理位置、观测项目、仪器型号等信息。鼓励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定期汇交观测数据,实现数据资源有效整合与共享应用,提升数据价值。涉及国家秘密的数据,在传输与共享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

  三、明确管理职责,提升设施管理规范化水平

  各类气象设施的建设、使用的气象探测仪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按规定定期送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或校准,确保量值准确可靠。国家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各单位应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管理范畴,确保设施选址科学合理,避免环境干扰。各行业主管部门应督促设施管理主体履行责任,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数据监控、档案管理等制度,保障气象探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和完整性。惠农区气象局应会同国家安全部门加强辖区涉外气象探测设施及数据安全监管,并负责组织实施行业气象探测设施的调查统计、登记备案和数据汇交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依托惠农区气象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密切配合,在更广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协调推进气象设施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协作发展,牢固树立防灾减灾安全观和大局观,明确专人负责,全面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区气象局要主动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通报情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共同提升行业气象探测设施管理水平。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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