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驻惠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市关于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惠农区地震应急预案》已修订完成,并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24年1月18日印发的《惠农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惠政办发〔2024〕3号)中《惠农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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