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惠农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制定了《惠农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惠农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进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惠农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惠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nong.gov.cn)进行查阅。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惠农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机构名称:惠农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北大街394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 -6: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 -6:00)
咨询电话:0952-3012481
传真:0952-3012481
依申请公开互联网申请受理网址:http://www.huinong.gov.cn/zwgk/ysqgk/
二、主动公开
● 主要内容
1、惠农区人民政府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
2、惠农区人民政府文件;
3、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4、惠农区人民政府重要会议;
5、惠农区人民政府重点工作;
7、惠农区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8、惠农区人民政府提交惠农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各类报告;
9、惠农区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10、惠农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财政预算信息;
11、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网址:http://www.huinong.gov.cn/zwgk/zfxxgkzn/。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惠农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北大街394号;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 -6: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 -6:00);联系电话:0952-3012481。
本机关还将采用政府公报、“惠农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报纸、便民资料等公开方式。同时,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惠农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北大街394号;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30 -6: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 -6:00);邮寄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北大街394号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咨询电话:0952-7809261(仅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咨询)、0952-3012481 (传真);邮编:753200。
●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惠农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下载地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通信地址;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4、受理机关名称。
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同时上传或提供身份证明。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出申请,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提交成功后,系统会反馈查询码用来查询办理结果。
4.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通过传真方式申请的,发传真至0952-3012481,向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要确保传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齐备、内容完整。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6、依申请公开流程图(点击另页打开)。
(五)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权利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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