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宁建(保)发〔2025〕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惠农区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2011〕590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就征集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结果公示如下:
一、征集情况
按照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于2025年2月28日在惠农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征集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惠农区2025年城市危旧房改造评估工作的公告》要求,截至2025年3月14日18:00时,参加报名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共4家(按报名先后顺序):
(一)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丛全;资质:壹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27272321361;备案证书编号:苏建房估备(壹)南通00005号;有效期限:2014年3月11日-2026年3月10日)
(二)宁夏德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法人:唐绍光;资质:壹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0735985023T;备案证书编号:宁建房估证字〔2018〕第003号;有效期限:2024年4月16日-2027年4月16日)
(三)宁夏瑞联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人:熊学强;资质:贰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07632359322;备案证书编号:宁建房估证字〔2013〕第027号;有效期限:2022年11月29日-2025年11月28日)。
(四)宁夏瑞正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人:乔芝;资质:贰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6096356182X;备案证书编号:宁建房估证字〔2019〕第001号;有效期限:2025年2月11日-2028年2月10日)。
二、审核结果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组织住房保障中心、土地收储中心对4家报名的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会审,4家评估机构资质齐全有效,符合征集申报要求。
三、公示时间
2025年3月19日至3月25日。
四、意见建议反馈
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按下列方式提出:
(一)书面信函:邮寄至石嘴山市惠农区德胜路16号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附来信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邮政编码:753200,收件人:郭茹,电话:0952-3023177。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 03970600@163.com。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