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资讯 > 通知公告
惠农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惠农区燕子墩乡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综合活动中心征收补偿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3-21 来源: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2024年惠农区燕子墩乡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综合活动中心根据《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4年惠农区燕子墩乡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惠审管批字〔2025〕81号)文件已批准建设,为做好该项目征收工作,保障被征收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主体

  惠农区人民政府。

  二、实施单位

  燕子墩乡人民政府。

  三、补偿范围

  2024年惠农区燕子墩乡重点小城镇建设项目-综合活动中心建设红线内的所有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红线外边角地重新改渠、改路后单宗种植面积小于 0.2 亩的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

  四、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标准集体土地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 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 8 号)规定标准执行。如在实施补偿期间,自治区出台新标准的从其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程序予以收回并按规定补偿。

  (二)建(构)筑物补偿范围的标准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对地上所有建(构)筑物及其它附属物,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三)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

项目

类别

单位

补偿价格

(元)

备注

叶菜类

菠菜类

2500


中草药类

黄芪等

5000


蓿根类

韭菜地

3000


苜蓿地

2500


小麦地

10001200


青苗类

玉米地

10001200


葵花地

10001200


  2.林木补偿标准。

项目

类别

单位

补偿价格

(元)

备注

经果林

1年生

5-20

树、桃树、杏树、李子树、桑树、核桃树等

2年生

50

3-5年生

150

6年生以上

350

葡萄树

1   -3年生

30


3-6年生

70


7-10年生

100


葡萄园也可按面积补偿,23000/


枸杞树

1年生

10


2年生

15


3-6年生

25-50


枣树

2年以下生

20


3-4年生

50


5-6年生

150


7-10年生

350


阔叶类

胸径 1厘米-5厘米

5

杨树、椿树、

槐树、榆树、

柳树、沙枣

树等

胸径6厘米-10厘米

15

胸径11厘米-15厘米

35

胸径16厘米-20厘米

55

胸径21厘米-25厘米

75

胸径26厘米-30厘米

120

胸径31厘米以上

200

针叶类

树高50厘米以下

30

侧柏、松树等

树高50-100厘米

60


树高100-150厘米

90


树高150-200厘米

180

树高200厘米以上

300

灌木类

1-5年生

5-10

紫穗槐、红柳、柠条等

6-10年生

10-20

10年生以上

20-30

  3.鱼池、湖面每亩清塘费 3000 元;迁坟费单穴 1000 元、双穴 1500 元(注:必须进公墓)。


  五、补偿方式

  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协议签订后,由财政部门牵头,住建交通、审计及燕子墩乡等单位审核确认后,将补偿款支付给被征收人。如被征收人对货币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可协商选择本辖区内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或由征收人提供安置房,其标准与货币补偿金额同价值。

  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6号)相关规定,被征地农民符合有关条件的,由人社局及相关部门配合,为其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七、权利保障

  为充分保障被征收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被征收权利人对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方式有申请听证等权利。如申请听证的,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有关要求,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由燕子墩乡按规定组织听证。以其他方式提出权利救济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八、补偿协议签订

  土地及其他附着物由燕子墩乡与补偿对象签订补偿协议。

  九、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惠农区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公告。


惠农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