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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8 来源:惠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字体:[ ]

  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增强社会监督力量,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促进作用,确保惠农区法治建设各项措施扎实有效落实,决定面向惠农区社会各界公开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关注、支持惠农区法治政府建设;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和能力,熟悉并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遵纪守法,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记录;

  (四)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信用良好、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建议、能够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执法监督;

  (五)在本地生活或工作,年龄在18-60周岁,能够胜任正常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二、选聘对象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社区矫正工作者、专家学者、新闻记者、法律工作者、社区工作者、企业从业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等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行政执法人员不得选聘行政执法监督员)

  三、选聘方式

  采取个人报名、单位推荐、定向邀请等方式选聘20名行政执法监督员。

  四、工作职责

  (一)监督惠农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参加惠农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现场观摩、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

  (三)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领域向惠农区司法局提出监督建议;

  (四)接受惠农区行政执法机关邀请,参与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行政执法听证会、论证会等活动;

  (五)了解、掌握惠农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和法定职权情况,及时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惠农区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意见建议;

  (六)承担惠农区司法局委托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任务。

  五、选聘程序

  (一)参与申报。有意向参加选聘的人员,请登录惠农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法治惠农”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填写《石嘴山市惠农区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申请表》(见附件),将表格(粘贴近期免冠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居民身份证)于2025年12月26日前报送至惠农区司法局303室,也可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邮箱:szshnqzffzb@163.com。

  (二)审核批准。惠农区司法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拟聘,并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确认聘用。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用人员颁发行政执法监督员聘任证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六、聘任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以行政执法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行政执法监督员资格。

  七、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为义务性质,无工作报酬,区司法局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物质保障。

  附件:《石嘴山市惠农区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申请表》


惠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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