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嘴山市部分道路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及撤销的公告

来源:  2022-07-14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改善城市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用及撤销部分道路监控设备,自2022年7月20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2处闯红灯电子警察设备:109国道1119公里与滨河大道、京青线1174KM700M与世纪大道。


  二、撤销1处闯红灯电子警察设备:迎宾大道与石礼路。


  三、新增6处大货车闯禁行设备:银善寺(石大路与西火路西400米)闯禁行、京拉线1122KM+100M(下庄子)闯禁行、惠安大街与惠滨路南900米闯禁行、石大路与惠滨路东闯禁行、迎宾大道与礼和路北侧闯禁行、静宁街与南环路东闯禁行。


  四、撤销6处大货车闯禁行设备:安乐桥街与南环路北向闯禁行、惠安大街(天津路与南环路)闯禁行、石大路(南环路与天津路)闯禁行、西电路与北盛街向西100米闯禁行、华谊大道与英力特救援中心闯禁行、静宁街(郑州路与南环路)闯禁行。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