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惠法委发〔2020〕2号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驻惠各有关单位: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惠农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宁法发〔2020〕3号)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石党法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深化完善学法用法体系机制,健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区各项重点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述法主体。各乡镇(街道),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驻惠单位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根据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中也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述法报告由各单位汇总存档备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述法内容。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重点围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等进行述法。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重点围绕下列方面述法:
1.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4.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7.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会议议题,通过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8.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和生活实践,自主学习法治理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带头讲法治课、作学法表率。
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重点围绕下列方面述法:
1.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以及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6.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7.带头尊法学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结合会议议题,通过法治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集体学法,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8.立足岗位,结合工作和生活实践,自主学习法治理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任务,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带头讲法治课、作学法表率。
三、工作步骤
(一)述法时间。述法工作列入年终述职考核内容,与每年干部年终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干部职工大会上作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同时,组织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向委员会报告上一年度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二)述法的组织领导。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区委领导下,由区司法局会同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三)述法程序。撰写述职述德述廉述法报告,要将依法决策、依法履职、法治学习等情况写入报告,履职情况可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附件2)。
(四)述法结果运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法治学习、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和作风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体系,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调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区委依法治区办要会同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等,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工作纳入我区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并可通过第三方评估、满意度调查等方法,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积极推动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可派员参加各乡镇(街道),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驻惠单位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大会,了解掌握相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情况,确保述法工作扎实推进。
(三)强化监督问责。区委督察室要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督查工作计划,统筹开展常规督查、专项督查。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一体推进,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落实。
(四)做好总结评估。各乡镇(街道),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要在年终述职结束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职报告及相关照片影像资料、述法创新亮点书面材料等报送区委依法治区办。由区委依法治区办汇总情况后,及时上报市委依法治市办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
附件:1.述法部门名单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联系人:顾玉海,联系电话:0952-3320264,电子邮箱hnfzb4048@163.com。
附件1:
述法部门名单
区纪委监委(巡察办)、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编办、网信办、信访局、人武部、法院、检察院、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工商联、文联、残联、发改局、工信和商务局、教体局、科技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交通局、农业农村水务局、文旅广电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局、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分局、税务局、统计局、医保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审批局、档案馆、尾闸镇、红果子镇、燕子墩乡、庙台乡、礼和乡、园艺镇、育才路街道、南街街道、中街街道、河滨街街道、火车站街道、市交警分局六大队、市交警分局七大队、市交警分局八大队、气象局、社会经济调查队、运管科、惠农区红果子供电公司、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惠农分公司、星泽燃气有限公司惠农分公司、浩泰热力有限公司惠农分公司、区邮政局、中国移动惠农分公司、中国电信惠农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农分公司
附件2: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一、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1.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情况;
2.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3.党内法规学习情况;
4.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情况;
5.党务公开情况;
6.法治队伍建设情况;
7.法治宣传教育情况(学法用法述法情况、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情况、参加学法用法考试情况等);
8.其他……
二、乡镇(街道)政府主要负责人,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1.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学习贯彻情况;
2.部门职能履行情况;
3.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备案审查、清理等);
4.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执行情况,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政务公开情况;
5.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执法证件管理情况(持证率);
6.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数、出庭应诉率、败诉率等);
7.部门学法情况(学法制度落实情况、讲座、培训等);
8.“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创新做法、成功经验);
9.法治乡镇(街道)建设情况(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矛盾纠纷化解等);
10.法治政府工作清单涉及的其他内容(例:“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