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芳芳同志任职的通知(惠党干字〔2021〕16号)
惠党干字 〔2021 〕 16号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 (委)组、总支、支部:
经2021年3月 3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王芳芳同志任惠农区委党校 (行政学校)副校长。
按照相关规定,王芳芳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中共惠农区委员会
2021年3月 11日
惠党干字 〔2021 〕 16号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 (委)组、总支、支部:
经2021年3月 3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王芳芳同志任惠农区委党校 (行政学校)副校长。
按照相关规定,王芳芳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中共惠农区委员会
2021年3月 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