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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樊宗才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惠党干字〔2022〕17号)


惠党干字〔2022〕17号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党委(组)、总支、支部:
  经2022年2月11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樊宗才同志任惠农区河滨街街道党工委委员、书记,免去惠农区综合执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郑小剑同志任惠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书记、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一级主任科员;
  谢继财同志任惠农区火车站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免去惠农区教育党工委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职务;
  林 强同志任惠农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主任,免去惠农区纪委监委四级主任科员;
  李进国同志任惠农区河滨街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书记、统战委员、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
  免去李梦姝同志惠农区委政策研究室四级主任科员。
  按照相关规定,林强、李进国 2 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中共惠农区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