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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二〇二四年度“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三十二条具体措施护航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2024-07-09 浏览次数:0

  为全面加强“府院联动”高效协同,护航营商环境,近日,我市印发《2024年度“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从“坚持政治引领、坚持高效协同、坚持能动司法、坚持重大利益保护”4个方面提出13项重点任务32条具体措施。


  在“坚持政治引领”方面,《清单》明确提出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在“坚持高效协同”方面,《清单》明确提出要发挥司法审判规范市场行为、稳定市场预期的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处理好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等行政案件,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建立涉企事项和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压缩办理周期。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防止因程序加重民营企业诉累。要推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质化运行。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加强“四源”治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协调化解,发挥行政机关参与化解的关键作用,切实发挥出庭负责人“管事”的作用。支持复议发挥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支持政府在程序环节化解矛盾纠纷,支持司法行政机关对行政调解的指导,强化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效衔接。要加强诉讼和复议的有机衔接。要加强诉前引导,对行政案件进行立案指导,引导当事人依法正确行使诉权。对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有裁量权的案件,加强诉前调解或引导起诉人依法通过非诉讼渠道解决。对依法应当或者可以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纠纷,告知或指引起诉人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等非诉讼渠道解决。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形成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日常工作会商,做好同堂培训、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工作,统一行政复议、审判的工作理念和标准,提升工作质效。要畅通工作机制,深化“府院联动”。督促行政机关通过府院联席会议促进司法和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最大限度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同时,《清单》还就坚持能动司法、坚持重大利益保护方面作出一系列的安排部署。(记者 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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