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优化营商环境、践行服务型执法理念的道路上,惠农区迈出了坚实且温暖的一步。近日,惠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办理了辖区内首例“首违不罚”案件,为市场监管注入了人性化与法治化相融合的全新活力。
事情发生在河滨市场监管所的一次日常食品安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内一家经营户存在销售过期方便面的行为。经调查后发现,该经营户是初次违法,且涉案过期食品货值金额不足500元,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经营户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并立即开展自查整改。
基于这些情节,惠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的相关规定,决定对该经营户不予行政处罚。这一决定不仅让经营者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也让他们对未来的经营充满了信心。
“这样的执法方式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涉事经营户表示,“今后一定会更加注重食品安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经营,不辜负市场监管部门的信任。”
“首违不罚”与“轻微免罚”是“放管服”改革在基层市场监管领域的生动实践,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之举。惠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教育引导,帮助经营者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了更多发展空间,进一步释放了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同时,体现了监管为民的核心思想,积极推动服务型执法理念的落地生根。(记者 孙燕红 通讯员 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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