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惠农区通过探索纪检监察与基层监督有效融合,做实做细基层监督,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严防“微腐败”滋生蔓延。
惠农区规范议事程序,坚持“提出议案、民主议定、公布告知、组织实施、监督落实”工作流程,做到村级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并将形成的决议和实施结果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把群众的事交给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办。惠农区39个村按照议事流程对844件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监督,提出意见130余条。
梳理权力清单,明确监督范围,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议事决策,明确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小组会议等职责范围,明确村级一般性事项和重大事项决策范围,梳理农村低保、临时救助发放、党费收缴等46项一般性事项和村集体“三资管理”、项目建设、大额集体资金使用、公共事务等59项重大事项,将惠民资金发放、村级账目收支、项目建设等议定事项第一时间公开、随时公开,确保决策规范、公开到位、群众满意。
同时,加强惠农区纪委监委室组、6个乡镇纪委、117名村监会成员和79名基层监察联络员协同配合,构建“区乡村”三级监督责任体系,发挥协作统筹监督作用,持续提升基层监督治理效能。围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等,落实提级监督、乡镇直接监管、村级常态监督措施,对5个移民安置区开展提级监督,实现小微权力管得住、用得好。惠农区39个村监会主动收集和受理村民的意见和建议939件,实施解决843件,全程列席会议154次,审核村级财务支出3321笔。
此外,惠农区强化考核评价,以基层监督示范创建为契机,督促各乡镇纪委建立健全基层监督工作例会、学习培训、定期报告、考核评价等相关制度,保障村监会正确行使监督权。将规范村级自治制度运行、“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列入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定期组织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并把评议结果作为党组织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与评先选优、绩效考核“双挂钩”。严格落实村监会成员待遇,激励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惠农区突出典型引领,以尾闸镇尾闸村“四议两公开”制度的经验做法为“引”,组织召开全区39个村党组织书记观摩学习座谈会,通过听讲解、听汇报、看专题片、翻阅工作资料、交流讨论等形式深入交流经验,在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实践创新中不断提升村级权力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记者 周旭 通讯员 张海莹 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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