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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2年1月份惠农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2-18 来源:惠农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驻惠有关单位:

  2022年1月,惠农区政府督查室共转办惠农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56件,主要涉及发展改革、疫情防控、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自然资源、财政等方面,具体转交39个部门(单位)办理和落实,目前各部门(单位)已落实51件,正在推进落实的5项,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办理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承办单位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认真办理落实,使批示事项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其中区发改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安委办、农水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承办批示件较多,能根据批示要求,制定详细方案,全力推动工作,认真及时回复,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单位办理反馈时效性不够强,个别转办件需提醒催办,对于正在办理的批示件没有及时向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进展情况,办理反馈超期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办理。认真办理领导批示件是必须落实的政治任务,是指导工作的客观要求,是工作作风的重要检验,是抓好领导决策落实,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的高度,充分认识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批示件办理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建立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严把时效关、质量关,确保领导批示精神落到实处。


  (二)夯实责任抓办理。各承办单位在收到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后,要第一时间落实专人,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办理情况,建立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台账,清单式管理、销号式落实,定期开展办理情况“回头看”,对于在规定时限内一次性不能办结的,要主动提前与区政府督查室对接说明,并不定期报送阶段性办理情况,直至办结为止。


  (三)强化督查抓办理。区政府督查室将根据批示要求及办理情况,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统筹结合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适时开展现场督促和实地复核,对于办理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虚假办理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对于多次督促尚未上报办理结果的,由政府督查室下发督办单,在全区范围予以严肃通报和问责。

    

  附件:各部门、单位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情况统计表(2022年1月)



惠农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2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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