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驻惠有关单位:
2022年4月,惠农区政府督查室共转办惠农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63件,主要涉及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生态环保、土地等方面,转交18个部门(单位)办理和落实。目前,各部门(单位)已落实57件,正在推进落实的6件,另1—3月未办结批示件7件,已完成5件。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办理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承办单位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有力,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认真办理落实,使批示事项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其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承办批示件较多,能根据批示要求,梳理问题,制定方案,全力推动落实,办理结果反馈及时,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落实区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力度不够,1-3月份未办结的批示件办理进度缓慢,未主动上报阶段性办理情况,工作拖沓迟缓,需多次催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批示件办理工作,加大批示件办理力度,在收到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后,第一时间落实专人负责、精准对接,办理情况报单位主要负责领导及分管负责领导阅批后,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办理情况,针对1-3月批示件查找进展缓慢的原因,尽快落实到位,确有原因不能立即办结的,要主动与区政府督查室对接说明,报送阶段性办理情况,直至办结为止。
区政府督查室将根据批示要求及办理情况,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统筹结合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适时开展现场督促和实地复核,对于办理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虚假办理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对于多次督促尚未上报办理结果的,下发督办单,在全区范围予以严肃通报和问责。
附件:1.各部门、单位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情况统计表(2022年4月)
2.2022年各部门、单位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未办结件统计表(1-3月)
惠农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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