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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2年5月份惠农区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6-18 来源:惠农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驻惠有关单位:


  2022年5月,惠农区政府督查室共转办惠农区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件27件,主要涉及经济发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转交17个部门(单位)办理和落实。目前,各部门(单位)已落实25件,正在办理的2件,另1—4月未办结批示件7件,已完成3件。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办理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承办单位能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认真办理落实,使批示事项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其中:区发改局、区安委办等部门能根据批示要求,梳理问题,制定方案,对照领导指示,逐一推进落实,及时反馈办理结果,批示件办理落实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落实区领导批示件办理力度不够,批示件办理进度缓慢,对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文件办理严重滞后,区民政局1月份批示件、区应急管理局4月份批示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工作要点均未办结,导致领导批示事项时效性大打折扣,对工作落实造成不利影响。二是未办结的批示件未主动上报阶段性办理情况,区自然资源局在上报落实情况时拖沓迟缓,需多次催办。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批示件办理工作,加大批示件办理力度,在收到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后,第一时间明确专人负责、精准对接,对于一些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批示,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安排专业力量共同推进,本着快办理、高效能的原则,提升办理效率,优化办理程序。针对未办结的批示件要认真查找进展缓慢的原因,尽快落实到位,确有原因不能立即办结的,要主动与区政府督查室对接说明,报送阶段性办理情况,直至办结为止。


  区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开展现场督促和实地复核,对于办理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虚假办理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对于多次督促尚未上报办理结果的,下发督办单,在全区范围予以严肃通报和问责。


  附件:1.2022年各部门、单位落实政府领导批示情况统计表(5月)

     2.2022年各部门、单位落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未办结件统计表(1-4月)

                      


惠农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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