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属国有企业21家,其中母公司5家,子公司16家。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2.25亿元,负债总额12.6亿元,所有者权益9.65亿元,资产负债率56.63%,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9.78%。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2.21亿元,营业总成本2.58亿元,利润总额0.05亿元,上缴税费1353.38万元。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属国有金融企业1家,为石嘴山市鑫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03亿元,负债总额0.31亿元,所有者权益0.72亿元,资产负债率30.10%,国有资产保值增值100.65%。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207.26万元,营业总成本195.46万元,利润总额88.24万元,上缴税费31.62万元。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纳入区本级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117家,其中:行政单位50家、事业单位67家。资产总计60.19亿元,负债总计5.99亿元,净资产总计54.20亿元。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资产50.38亿元,事业单位资产9.81亿元。按资产构成分:流动资产6.66亿元、固定资产8.83亿元、无形资产0.15亿元、在建工程7.24亿元、公共基础设施34.68亿元、政府储备物资0.01亿元、文物文化物资0.01亿元、保障性住房2.58亿元、其他0.03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惠农区土地面积10.65万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3.96万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40万公顷,未利用地面积5.29万公顷。
2.矿产资源。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探明煤炭保有资源储量达217233千吨,硅石保有资源储量达29556.3千吨。
3.森林资源。惠农区林地面积5214.51公顷,其中,乔木林地716.04公顷,灌木林地876.64公顷,其他林地3621.83公顷。
4.草原资源。惠农区草地面积44298.89公顷,其中,人工牧草地3.85公顷,其他草地44295.04公顷。
5.湿地资源。惠农区湿地面积1775.48公顷,其中,内陆滩涂1693.53公顷,沼泽地81.95公顷。
6.水资源。2023年惠农区取用总水量3.0757亿立方米,其中取用黄河水2.4500亿立方米,地下水0.3930亿立方米,其他水源0.2327亿立方米。
(五)审计查出资产问题整改情况。对审计查出的区委政策研究室、石嘴山市第二十六小等5个单位110万元资产未按规定进行资产入账问题,区教育体育局等8个单位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等问题已经全部督促落实整改;经审计区属国有企业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3.3万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今后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持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石嘴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惠农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制定《惠农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指南》,指导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管理工作,累计更新了32个制度。加强学习培训,2023年共组织开展4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培训,累计培训各行政事业单位300余人,有效提升资产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促进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范化。
(二)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持续巩固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成效,谋划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对全区21家国有企业开展深入调研,摸清区属国有企业组织架构、经营状况、人员情况等。根据调研成果,制定《惠农区巩固深化国企改革整合方案》,整合、优化重组企业法人户数2家,新成立企业法人户数1家,注销企业法人户数2家,调整子公司2家,调整业务范围1家。整合调整后,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较2022年分别增加1.07亿元和0.88亿元,资产负债率较2022年减少1.79个百分点。
(三)积极盘活闲置资产,促进国有资产有效利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文件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惠农区国有资产清查检查的通知》《惠农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对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开展全面清查盘活工作。2023年,通过调剂、调配自用、出租等方式,共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账面原值692.51万元,盘活房屋面积5561.37平方米。同时,按照中央、自治区和石嘴山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安排,组织开展承租国有房屋房租减免工作,区属国有企业累计为59户承租人减免房屋租金58.43万元。
(四)强化资源管理,严守自然资源管理安全底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1.95万亩,城镇开发边界83.09平方公里,生态红线面积448.93平方公里;完成32个行政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约束作用。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消化批而未供指标,已消化惠农区2009年-2022年批而未供土地5393.75亩,完成率252.6%,超额完成批而未供处置任务。2023年,划拨供应1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效保障了包银川高铁(惠农段)、乌玛高速等民生项目落地;出让挂牌成交2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价款9541.4万元,促成了华茂伟业、金通等一批行业优势显著的企业落户惠农。严格耕地保护,2023年涉及占用耕地非农建设项目4宗,占用耕地面积69.36亩,全部落实“占补平衡”制度挂钩补充到位;涉及占用耕地设施农业项目23宗,占用耕地面积422.18亩,全部落实“进出平衡”制度补充到位。严厉打击盗采砂石,2023年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249次,出动执法人员750余人次,立案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0宗。
(五)持续加强财会监督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结合政府采购回头看、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治理、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等,组织开展为期三周的本级预算单位财会监督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复查,覆盖本级45个行政事业单位,覆盖率为38.79%。通过查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明细账及资产处置相关档案材料等,共查出资产处置未履行审批程序和资产处置程序不完善2类问题,涉及金额291.53万元,推进处理历史遗留问题104个,涉及金额753.46万元,并举一反三进行资产处理程序合规性培训,账实不符,账账不符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及人员责任意识缺乏,主动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有差距。资产管理人员配置、人员素质能力与现行资产管理要求不相适应,对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文件把握的不精准不透彻,落实有差距。二是对照新修订出台的公司法要求,部分区属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还不健全。三是自然资源资产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监督管理机制有待健全、资产监管力度有待加大。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资产是全体人员共同的宝贵财富,是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物质基础,一定要管好用好。”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方面推进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一是强化国有资产全流程管理。严把进入关,根据人员级别和数量,实施资产配置价格和数量的双重控制。同时,落实资产配置预算前置审批,推进资产配置预算全口径申报,杜绝无预算采购和超标准采购的不良倾向。严把使用关,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的专项审批、备案,推进区本级房屋资产全面盘点,理清房屋资产的占有、使用及出租出借等情况。严把处置关,严格履行资产处置报批程序,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处置或未按审批权限处置国有资产。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年度重点监督检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机制,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将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日常化、常态化,督促主管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进一步强化单位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资产管理质量。
(二)持续实施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提升行动。一是健全完善区属国有企业制度。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配齐建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建立国有企业董事会管理机制,推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化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长效化。按照《石嘴山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调研国有企业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情况,制定《惠农区国有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和《惠农区国有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推进惠农区工资总额预算制管理。二是深入推进重组整合。制定《惠农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通过参股公司退出、新建子公司、优化调整股权结构、注销同业公司等形式,法人户数在2022年基数上压减20%。三是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厘清国资监管权利与职责,建立《惠农区财政局国资授权放权清单》,动态调整优化授权事项,确保该放的放权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权与管好相统一。
(三)强化自然资源管理措施,切实规范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一是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提升部门间数据共享水平,实现自然资源管理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为有效掌握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真实动态提供科学依据,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开,让国有资产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监督。二是尽快理顺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机构与职责,适时整合土地、林草、矿产、水利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职能,解决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多头管理、监管盲区等制度不健全问题。 三是加强自然资源管理执法力量。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形成监管合力,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切实抓好执法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违法案件查处和整改工作,落实动态巡查力度,实现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惠农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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