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惠农区发改局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降费政策,切实减轻缴费人负担,并开展政策宣传解读,使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排查,收费项目由2017年的12个减少到目前的9个,取消了民政局收取的婚姻登记费、自然资源局(国土)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土地证书工本费)和卫生监督所的预防性体检费。
二是协同供电企业落实“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的电价优惠政策,按照宁发改价格〔2019〕246号文件,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区销售单价中“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的“单一制”电价每千瓦时降低0.05元;同时,输配电价中,降低0.0668元。截止到6月底,共涉及企业10549户享受优惠政策的电量10735970千瓦时,优惠金额402241元。
三是协同供电企业落实“部分环保行业用电价格”电价优惠政策,按照宁发改价格(管理)〔2019〕370号文件,对全区部分环保行业用电价格的支持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协调供电企业将已向相关用户收取的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3月期间的需量(容量)费用及时退还。截止到6月底,共涉及企业2家(惠农区和红果子供电公司各1家),惠农区供电公司向石嘴山市通用博天第一水务有限公司退还基本电费110000元,红果子供电公司计划向宁夏惠安市政产业有限公司完成退费137170元。惠农区供电优惠总体情况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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