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7日15时10分,惠农区应急管理局接报称:内蒙古嘉信物流有限公司承租宁夏亿腾贸易有限公司场地装卸钢材,在吊车用吊钩提成捆螺纹钢的过程中,吊钩脱钩,造成一名装卸工当场死亡。2024年3月10日,《内蒙古嘉信物流有限公司“1·1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正式对外公布。
为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促进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安办〔2021〕107号)有关规定,惠农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由惠农区应急管理局、惠农区自然资源局、惠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农区总工会、惠农区纪委监委、惠农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评估组于2025年2月28日对内蒙古嘉信物流有限公司“1·17”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及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5年2月7日,我局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开展内蒙古嘉信物流有限公司“1·1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请示》(惠应急发〔2025〕3号),成立事故评估工作组,区应急局局长刘立春担任组长,惠农区自然资源局、惠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农区总工会、惠农区纪委监委、惠农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2月28日,我局组织事故评估工作组召开会议,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要求,对事故涉及企业提交的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告进行审查;查看事故企业文件、会议纪要(记录)、档案材料、财务凭证等资料,并根据需要实地察看现场情况,对相关的情况进行确认;听取相关企业内部关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并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公司关于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最终形成评估意见。
二、总体评估意见
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能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
三、评估工作说明
(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
内蒙古嘉信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人孙某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子过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械设备租赁;物联网技术服务。
(二)事故基本情况描述
2024年1月17日13时20分左右,吊车司机陈某某和装卸工罗某某、马某平、马某钰一组负责装卸由重型半挂车(宁B35255)拉运的35捆螺纹钢,汽车起重机车头向西,起吊大臂向东,重型半挂牵引车辆车头向东,挂车向西一次排开,停放间距不足2米。14时30分左右吊车司机陈某某在操作汽车起重机,马某钰和马某平在半挂车上对成捆螺纹钢进行挂钩,罗某某在半挂车旁边的螺纹钢垛上负责码放钢筋,吊车司机把吊钩放过来后,马某钰将吊钩挂至捆绑螺纹钢的圆钢后,吊车司机将挂好的这一头提起2米左右高向南摆动,期间吊钩脱钩,导致吊起的螺纹钢砸压至马某钰头部,马某平和罗某某看到后,立即过去将脱钩的钩头重新挂到压在马某钰头部的螺纹钢上,吊车司机再次将螺纹钢吊起移到一边,马某平和罗某某将马某钰扶到一侧放好,吊车司机拨打120急救电话。15时00分左右,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经现场诊断确认马某钰已无生命体征。
(三)事故企业目前标准化达标情况
公司尚未通过标准化达标考评。
(四)事故企业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惠农火车站内蒙古嘉信物流有限公司“1·17”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进行资料查实和现场核查。
1.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内蒙古嘉信物流有限公司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1+37+8”系统文件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落细。
整改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1+37+8”系统文件安排部署,企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考核,有效推动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切实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内蒙古嘉信物流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印发的《承包商(含劳务派遣)安全管理十必须》和《惠农区企业外包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形式)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该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承包商作业现场开展隐患排查,形成排查治理台账,对问题隐患及时整改;与承包商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协议,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3.切实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内蒙古嘉信物流有限公司要举一反三,开展事故教育反思会,查找思想认识、现场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与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环节管理,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日常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熟知和掌握操作规程,发生异常情况如何处理、如何防范,不断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
整改落实情况:企业按照《惠农区工贸企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了《内蒙古嘉信物流有限公司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每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2025年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将岗位操作规程、现场异常情况处置、应急逃生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进一步提升了从业人员安全防范能力。
4.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内蒙古嘉信物流有限公司要常态化开展全方位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配齐配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从业人员能够及时有效的安全使用。
整改落实情况:该企业邀请行业专家对作业场所开展了全方位的安全风险辨识,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安全员每日对作业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从业人员配备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反光背心、吊钩吊具,对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评估组经现场对资料的核实,内蒙古嘉信物流有限公司已经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各项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基本完成。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综合评估结论
综合以上材料,内蒙古嘉信物流有限公司“1·17”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内蒙古嘉信物流有限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成。事故的经验教训在公司内部进行了长期通报学习,经验教训在公司内部基本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并能够举一反三,各项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较为到位。
五、对事故企业的工作建议
建议企业尽快缴纳罚款,在日后的生产工作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强和完善生产过程的管理,强化安全绩效考核,严格审核承包商作业人员资质,签订规范的安全协议,明确好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将承包商员工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作业过程的监护,加强培训教育,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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