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9日,惠农区应急管理局9时38分接电话报告称:2024年2月19日8时30分左右,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炼焦作业区干熄焦组长常富,在干熄焦脱氢氧化钙粉仓巡检过程中不慎掉入仓内,经120抢救无效后死亡。2024年4月17日,《惠农红果子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2.19”一般窒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正式对外公布。
为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促进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安办〔2021〕107号)有关规定,惠农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由惠农区应急管理局、惠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农区总工会、惠农区纪委监委、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分局、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评估组于2025年2月17日对惠农红果子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2.19”一般窒息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及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5年2月7日,我局向区人民政府提交《关于开展惠农红果子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2.19”一般窒息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的请示》(惠应急发〔2025〕04号),成立事故评估工作组,区应急局局长刘立春担任组长,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惠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农区总工会、惠农区纪委监委、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分局等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2月20日,我局组织事故评估工作组召开会议,对照事故调查报告和结案通知要求,对事故涉及企业提交的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告进行审查;查看事故企业文件、会议纪要 (记录)、档案材料、财务凭证等资料,并根据需要实地察看现场情况,对相关的情况进行确认;听取相关企业内部关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介绍,并与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公司关于事故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最终形成评估意见。
二、总体评估意见
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事故有关责任单位能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
三、评估工作说明
(一)事故企业基本情况
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某某;注册地:石嘴山市惠农区红果子工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05962256217;注册资本:贰亿圆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能够);一般项目:炼焦(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宁石)WH安许证〔2022〕000114),许可范围:煤焦油(76910吨/年)、粗苯(19227吨/年),有效期2022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6日。
(三)事故基本情况描述
2024年2月19日凌晨,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炼焦作业区干熄焦操作员在干熄焦脱硫装置巡检过程中,发现用于氮气吹扫的钢管遗留在干熄焦氢氧化钙粉仓内,并将情况汇报给班长常某。2024年2月19日7时23分,干熄焦脱硫甲班组长常某在工作群内发布一条信息后独自一人上至干熄焦氢氧化钙(脱硫剂)粉仓顶部平台,打开干熄焦氢氧化钙粉仓观察孔,8时18分机械维修工杨某某在巡检时看到常某在干熄焦氢氧化钙粉仓观察孔处,之后常某在试图取出遗留在仓内的钢管过程中,不慎跌入仓内氢氧化钙粉中,因仓内物料为粉状,人在自身体重作用下,头部、胸部陷入粉料之中。8时23分许,机械维修工杨某某在再次巡检至干熄焦氢氧化钙粉仓处时,发现常某失踪,立即电话告知炼焦作业区热调组长及炼焦作业区作业长。随后作业区作业长赶到现场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施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8时57分左右,120急救人员到达现场,经医护人员现场检查确认,已无生命体征。9时38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电话报告区应急管理局,10时04分,惠农区应急管理局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及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上报事故首报信息。
(三)事故企业目前标准化达标情况
公司目前三级标准化未达标。
(四)事故企业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惠农红果子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2.19”一般窒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进行资料查实和现场核查。
1.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深入分析本企业各部位、各环节安全生产的隐患点和风险点,及时修订完善各项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彻查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时排除导致事故发生的苗头,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落细。
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落实情况:该公司通过事故深入分析各环节安全生产的隐患点和风险点,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共计修订1项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9项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3个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个、评估、修订完善相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30个。
2.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常态化开展全方位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高风险作业管理的通知》(宁安委〔2023 〕20号)相关要求,强化员工危险作业相关培训,严格危险作业审批流程,坚决杜绝违反危险作业相关要求开展危险作业行为。
整改落实情况: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共计2361项,制定安全管控措施5286项,推进全员隐患排查1212项、不安全行为1100项,有效提升安全工作。组织辨识有限空间安全风险管控清单95项制定管控措施有效管控作业风险。重点落实料仓、粉仓、集灰仓专项检查1次,78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有效管控有限空间作业与人孔封堵工作。全年组织安全检查40次,共计检查864项隐患,按照五定全部落实整改完成。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流程,落实风险辨识及安全措施审批流程,开展针对24年危险作业风险辨识及安全措施制定研讨工作。
3.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促使员工具备从事本职工作所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认识和掌握生产中的危险因素、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律,不断培养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过程中“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逐渐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主动自觉性的转变,正确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加以治理和预防,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整改落实情况:该企业组织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16项课题,每月按计划进行组织培训、全年培训336场次,全年参加培训人数10200人,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知识。开展主管员工安全生产公开课19场次、参训员工440人次。开展危险作业监护人专项培训,参与培训119人次,强化危险作业监护人职责。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培训2次,参训员工826人次。组织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员工420人次,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升安全操作水平。
4.切实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要举一反三,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事故教育反思会,查找思想认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漏洞与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各环节管理,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不断提高企业防范事故的能力。
整改落实情况:该企业组织全体职工开展事故教育反思会1场次、利用安全月组织全员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9场次、参训员工450人次、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要求各作业区每日利用班前后会、班组安全活动宣讲警示教育(长期执行)。回顾24年安全生产总结,整理相关行业事故案例26个事故案例,开展全员警示教育活动33场次,参训人员826人次。按照年度计划完成应急演练16场次,参与演练人员288人次。
评估组经现场对资料的核实,企业已经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整改,各项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基本完成。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综合评估结论
综合以上材料,惠农红果子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2.19”一般窒息生产安全事故,宁夏新生焦化有限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全部整改完成,各项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事故的经验教训在公司内部进行了长期通报学习,经验教训在公司内部基本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并能够举一反三,各项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较为到位。
五、对事故企业的工作建议
建议公司日后的生产工作过程中进一步提升主要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加强和完善生产过程的管理,强化安全绩效考核,严格审核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促使员工具备从事本职工作所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认识和掌握生产中的危险因素、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规律,不断培养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其在生产过程中“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加强作业过程的监护,加强培训教育,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保证员工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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