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民生关注信息
石嘴山市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期限
发布时间:2020-08-06 来源:石嘴山日报 字体:[ ]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我市将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

 

  对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020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政策执行期内预计可为全市企业减免社保费3.32亿元。目前,已为全市54家大型企业减免社保费 3164.34万元,为2312家中小微企业免除社保费1.31亿元,为7家企业缓交社保费81.34万元。(通讯员 陈婧)

信息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