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和《财政部医保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550元。
近期,市财政局按照全区财政系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结算工作安排会议精神,积极行动,多方筹措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和“财政补助资金分级负担”的方式,提前将本级预算安排的800万元拨入社保财政专户,并督促两辖区上缴补助资金1761万元,全部及时转入社保财政专户,确保了财政补助提标政策落实到位。(通讯员 康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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