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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关于开展惠农区2026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7 来源: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字体:[ ]

各乡(镇)、辖区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自治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784号)和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等6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6〕2号)以及《惠农区2026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项目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废弃物肥料化利用,深入推动化肥减量化行动落实,持续推进有机肥资源还田进地,提升耕地质量水平,提高种植业化肥施用效率,促进绿色低碳农业发展,为规范项目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申报并加快推进项目开展,现将惠农区2026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项目实施主体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须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信用公示、纳税申报等正常有效,主体和法人征信良好。

  (二)实施主体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科技服务意识较强,种植水平较高,工作配合积极性高,以玉米种植为主的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项目区域基础条件较好,交通便利,集中连片,有一定面积规模、代表性强等相关条件,能较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四)玉米集中连片种植面积不小于700亩(集中在某一区域,不得跨乡镇、村队),集中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一次性施肥、有机肥+机械深施、有机肥+配方肥+水肥一体化(叶面喷施)等技术模式。

  二、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实施主体根据项目要求及申报条件,上报相关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征信记录、公司简介、资质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

  3.位置示意图、土地承包协议等。

  4.近3年承担各类项目情况(项目总结、图片、成果等)。

  5.技术所涉及的其他方面相关资料。

  (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惠农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4月21日。

  联系人:仇佳欣    联系电话:0952-7011346

  附件:项目申报表


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6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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