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辖区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自治区财政支农(提前批)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6〕3号和《2026年惠农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项目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降低重大病虫危害损失,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支撑服务粮食产业安全,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粮食减损增效,农民节本增收,开展惠农区2026年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实施主体申报工作。采取自愿申报和竞争性选择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惠农区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实施主体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实施主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以玉米种植为主的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实施主体在农业生产上具备发挥引导、带动作用,自愿应用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促进惠农区农药减量增效,推动惠农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技术模式及要求
(一)技术模式
在技术应用区域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性诱防治、诱捕器捕杀等病虫害防控技术,以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标准为依据,合理确定农药用量,最大限度减少农药用量。
(二)技术应用区建设要求
建设玉米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区1个,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和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均达到57%以上,疫情监测防控做到全覆盖。
三、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1.能够积极响应党的“三农”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农业生产。
2.自愿以“生产田”为技术应用田,自愿在项目管理部门指导下进行病虫害防治,积极推广应用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
3.实施主体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科技意识较强,种植水平较高,工作积极性高,以玉米种植为主的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4.实施主体技术应用区基础条件较好,交通便利,集中连片,有一定面积规模、代表性强、具备试验、展示等相关条件,能较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四、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根据自愿原则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资质条件证明等佐证材料);
(二)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审查申报材料、专家评议、现场考察等方式对申报实施主体进行筛选。
(三)区农业农村部门将实施主体筛选结果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技术应用区建设协议。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惠农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二楼206室;联系人:李兵;联系电话:0952-7011346。
(三)报名实施主体需提供材料
1.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情况简介,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种植大户可不提供)。
2.所承包土地种植面积佐证资料复印件(土地承包协议、土地确权证明、区域位置图等)。
3.诚信申报承诺书。
4.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报送。
附件:1.惠农区2026年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应用实施主体申报表
2.惠农区2026年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应区用申报表
3.诚信申报承诺书
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6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