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宁夏富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绿色产业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18日-2025年4月24日(7天)。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环评文件类型
1
关于宁夏富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绿色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石经开环表〔2025〕02号
2025年4月15日
环境影响报告表
2
关于宁夏嘉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硝酸胍联产10000吨精制硝酸胍工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液氨库)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石经开环表〔2025〕03号
2025年4月16日
3
关于宁夏晶体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5万吨多晶硅公用工区氧、氮、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石经开环表〔2025〕04号
2025年4月17日
4
关于宁夏天合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硫化异丁烯安全环保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石经开环函〔2025〕02号
环境影响报告书
联系电话:0952-3095552
传真电话:0952-3687929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兴惠路3号
附件:1.关于宁夏富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00辆/年报废机动车拆解绿色产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石经开环表〔2025〕02号)
2.关于宁夏嘉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硝酸胍联产10000吨精制硝酸胍工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液氨库)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石经开环表〔2025〕03号)
3.关于宁夏晶体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5万吨多晶硅公用工区氧、氮、氩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石经开环表〔2025〕04号)
4.关于宁夏天合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硫化异丁烯安全环保提升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石经开环函〔2025〕02号)
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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