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目前该整改任务已经办结并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0年宁夏农业取水量58.64亿立方米,占取水总量的83.5%,农业耗水量占全区总耗水量的78.4%,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55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
第一阶段: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7万亩以上,发展高效节水灌溉3.43万亩以上;第二阶段:全区农业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为2.24亿立方米(纯农业灌溉水量),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自治区下达的0.58,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0.96万亩以上,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0.4万亩以上,覆盖率达到40%。
(二)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优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稳定粮食面积,2024年粮食播种面积21.47万亩,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0.6万亩任务。
二是加快推进用水权改革,强化水资源管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的方案通知》(宁政办发〔2021〕76号)和自治区“四水四定”方案要求,惠农区编制印发实施了《惠农区用水权改革实施方案》和《惠农区农业用水权确权实施方案》,“十四五”惠农区各行业用水权确权取水量分别是:生活用水分配指标为0.18亿立方米,不确权;农业用水分配指标为2.24亿立方米,其中扣除冬灌用水指标0.23亿立方米和渔业用水指标0.11亿立方米,本次确权取水量为1.90亿立方米;工业用水分配指标为0.48亿立方米,本次确权取水量为0.4492亿立方米,小规企业现状用水指标预留0.0308亿立方米(采用台账式管理);生态用水分配指标为0.31亿立方米,本次不确权(其中工业和生活用水由市水务局确权)。2023年惠农区农业用水量为2.4437亿立方米,占取水总量的79.78%;2024年惠农区农业用水量为2.0860亿立方米,占取水总量的76.00%,占比逐年下降。2023年惠农区农业耗水量为1.408亿立方米,占全区总耗水量的75.21%。
三是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高效节水项目。2022年实施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21万亩已建设完成,2023年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5个,新建面积4.08万亩,现已建设完成。2024年实施建设高校节水灌溉项目3个,新建面积3.74万亩,已完成建设。惠农区2025年高效节灌率控制指标为40%,现惠农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5.99万亩,占灌溉面积的41.86%。2024年惠农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65,完成自治区下达的0.564的任务目标。
四是协助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灌溉面积核查,惠农区灌溉面积45.72万亩,其中:农业灌溉面积37.56万亩,生态灌溉面积8.16万亩。按照自治区分配我区2024年取水总量3.111亿立方米,将其中农业用水总量2.486亿立方米,结合确权面积和种植结构,具体细化分配到各支渠、泵站。强化用水管理,开展了用水计划申报和旬统计、月通报制度,落实了计划用水,杜绝了超定额用水。2024年惠农区农业用水量为2.086亿立方米,未超计划用水。
五是积极推进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2年度惠农区官泗渠(惠农段)量测水设施改造工程》和《惠农区第二农场渠稍段砌护改造工程》,已安装智能化计量设施62套。
三、验收意见
2025年4月28日,惠农区各乡镇,石嘴山监狱、简泉农场、金升农林牧场等相关取水单位成立联合验收组,通过资料调阅,会议讨论等方式开展了全面自查验收,认为该整改事项基本达到了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相关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情况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6月6日。公示期间,如对整改完成情况存在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至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联系电话:0952-7011914。
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5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