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分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提高分局行政执法能力和群众满意度,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年度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5%,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局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能以及自治区1+37+8系列文件要求,参考惠农区涉企行政联合检查事项清单(第一批、第二批),严格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对已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进行调整。
(二)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要紧扣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在完成随机抽查比例要求的基础上,不断扩大随机抽查范围,对法律法规明确的检查事项原则上都要实行随机抽查,严格限制行政检查自由裁量权。要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程度、行业特点等标准,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分局各责任部门要建立完善“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在双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向社会公示,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社会信用记录。
三、监督检查
1.完善监督举报机制。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受理对违反执法公开各项规定的人或事的投诉,及时进行处理。设立执法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952-3020110。
2.分局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效果评估机制,不断完善对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的管控,提高随机抽查的工作效能。同时,坚决克服方案制定不认真、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现象,并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通报。
附件:1.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部门联合)
2.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部门内部)
惠农区公安分局
2026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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