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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0-04-24 来源: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惠农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第1号


  案    由:关于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的提案  A                           
  办理情况:一是组织各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开展物业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增强业主物业消费观念和参与物业服务的主动性和能力。二是建立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定期巡查制度,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经常性的对管理的小区楼道、公共部位乱堆乱放、圈地种菜、卫生死角等及时清理整治,并提高保洁频次和质量,建立牛皮癣定期集中清除和垃圾定时清运制度,确保小区环境卫生干净。三是继续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年度考核和日常考评制度,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意识、合同意识、竞争意识和品牌意识,促进物业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四是按照市住建局工作安排,对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逐年分批开展物业规范化服务管理提升工作,2019年确定摩尔家园等10个小区为物业规范化服务管理提升工作目标,重点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整改提升,并同建章立制结合,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五是加强辖区物业行业乱象专项整治,采取“社区+街道+部门”的联动模式,清理巴塞、吉运共8个小区私自圈地种菜40亩63处、拆除乱搭乱建87处、拆除围栏200余米,整治了电动自行车高空充电普遍问题,捕捉流浪狗100余只,从根本上遏制了小区乱象蔓延,有力维护了居民合法利益。

第2号

  案    由:关于将部分公用停车场免费向群众提供,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提案  A                                    
  办理情况:一是监督各公共场所收费停车场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即收费停车场停车时间不足15分钟的车辆,和进入住宅小区不足30分钟的车辆一律免费;对惠安大街周边商圈及其他商业公共收费停车场一律要求安装了智能收费系统,确保计时准确;对南北大街、惠安大街等不具备设置收费的停车场,年底合同到期后一律取缔;二是严格审批,今后原则上不再批准设置收费性停车场;三是结合城市综合治理,合理减少居民小区门前的非机动车位、增设机动车位400余个。

第3号


  案    由:关于设置公交站牌的提案  A
  办理情况:今年以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区住建设交通局、运管科、公交公司配合,按照改革任务要求,严把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公交国有化改革各项工作。年内已完成祥顺公交公司人员安置、场站收购、资产交接等事宜,由善道集团安道公交公司承接全市公交车上线运营等各项工作。完成惠农区原有106辆公交车车辆收购工作,为惠农区配备更新90辆公交车,其中纯电动车20辆,气点混合新能源电动车70辆,于4月29日正式上线运营。完成惠农区7条公交线路和201路公交线的公交站牌,站亭信息的规范和更新,站亭共计56个,站牌137个。对大武口至惠农班线车进行了国有化公交改革,共计投入公交车30辆(其中惠农投入12辆)。公交国有化改革进一步改善了群众乘车环境,增强了公交车安全度和舒适度(全部配备空调设备),提高了出行准点率和发车频次,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舒适、安全的出行条件,得到了广大市民的认可。

第4号


  案    由:关于加大对石嘴山市淄博工业园区化工企业污染环境监管监测的提案                       B
  办理结果:石嘴山市淄博工业园区共有9家化工企业,目前已联合石嘴山市环境监测站对整个石嘴山市惠农区淄博工业园区周边臭气浓度进行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SHJ19271》,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宁夏万香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气味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超标倍数为6.95,根据监测结果,对宁夏万香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下一步将对石嘴山市惠农区淄博工业园区企业进行逐个监测,对监测超标的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罚款,并严格监督企业,要求有臭味的企业进行安装除臭设备,监督企业按期完成厂区VOC治理,严格落实环境执法和环境污染源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加大淄博石嘴山工业园区企业的检查频次,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的环境违法行为。


第5号


  案    由: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提案           A
办理结果:一是每年组织一次政银企合作洽谈会,各金融机构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为指导,结合惠农区经济发展的形势,积极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类信贷产品,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帮助小微企业,避免发生“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情况。二是与市鑫鼎担保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了鑫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惠农区中小微企业及三农服务,从17年底成立至今,公司先后与中国农业银行、石嘴山银行等5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累计完成各类业务24笔,担保贷款额3430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9家,担保贷款额2850万元;农户15户,担保贷款额580万元。从贷款情况看,大部分银行对征信良好、经营正常的企业给予续贷,对于资金周转流动性困难的企业,大部分银行都给予续贷,对于存在延期贷款属银行内部管理和企业申请的问题,将积极做好协调。三是解决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及中小企业在创业板和新三板上市进行融资的问题,积极协调金融单位大力支持,同时做好前期的辅导及育成。四是加大对民营企业诚信意识引导和教育。为了规范惠农区金融工作,惠农区政府通过机构改组,将原设在政府的金融办改组,在惠农区财政局成立了惠农区金融工作局,该局对金融各项工作进行大力宣传,积极协调争取对征信好的企业增加授信额度,大力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对于恶意欠贷、废贷的企业,要求金融机构将其放入征信黑名单中,加大对此类企业的惩戒,积极协调银行建立起中小微企业完整的征信管理系统。

第6号


   案    由:关于成立惠农区机关食堂的提案                             A             
  办理结果:为解决我区机关干部,尤其是家不在惠农的年轻干部的就餐问题,经多方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了《机关干部职工餐厅实施方案》,先期投入230余万元启动资金,通过调研就餐人员状况,利用闲置场地招标确定运营企业等措施。顺利完成了惠农区机关干部食堂的筹建工作,解决了我区600余名职工用餐问题,机关食堂已于12月2日正式投入运行,目前运行良好。

第7号


  案    由:关于深化惠农区公交体制改革力促公交车辆规范运营的提案                        A            
  办理结果:全市公交改革列入2019年石嘴山市民生实事(惠农区公交体制改革也纳入其中),全市公交改革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运管科、祥顺公交公司配合实施,改革完成后市上统一交由善道集团安道公交公司规范化运营管理。目前已办理完毕,主要内容为:善道集团安道公交公司完成了祥顺公交公司人员安置、场站收购、资产交换等事宜;完成了对惠农区原有106辆公交车车辆收购工作,为惠农区配备更新90辆公交车(其中纯电动车20辆,气电混合新能源电动车70辆);承接全市公交车范化运营管理等各项工作,于4月29日正式上线运营。更新后的惠农区公交车管理要求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了更加舒适、环保的交通工具。

第8号


  案    由:关于加大加快惠农区草畜产业发展的提案                   A                                           
  办理结果: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优质安全、绿色发展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降成本、优结构、提质量、创品牌、增活力为着力点,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奶牛单体牧场12个,奶牛存栏达到2.15万头,日产鲜奶280吨,年产鲜奶9万吨,部分牛场奶牛日均单产常年保持在30公斤以上,成母牛年均单产达到8.5吨。在政策扶持方面:2019年争取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产业化项目资金350万元,用于对惠农区制作的全株玉米青贮7万吨进行补贴,并引导种植户种植优质全株青贮玉米品种,逐年加大种植面积,提高全株玉米青贮制作量和品质,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的产生量;2019年建立500亩为一个单元的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12500亩,申请补贴资金750万元。在对病死牛无害化处理方面:制定了《惠农区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开展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构建养殖场(户)、保险公司、无害化处理企业与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3+2”五方联动的无害化处理长效运行和监管机制,逐步实现惠农区无害化处理全覆盖,使辖区病死动物及产品全部实行无害化处理。在石嘴山市无害化处理厂建设运营前,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与银川仁达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建立委托关系,对辖区的病死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鼓励广大市民,出现畜禽死亡现象要及时上报,对于随意私自抛弃动物尸体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进行严厉处罚。 

第9号


  案    由:关于加快惠农区群众文化建设的提案                           A      
办理结果:2019年全区组织秧歌社火大赛、“舞动惠农”广场舞、歌唱大赛等比赛4次,大大丰富了老百姓的文化活动。争取阵地建设资金216万,对20个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新建或者提升改造,完成提升改造工程,共计投入201.4万资金。在文化活动方面,开展三大品牌活动,送戏下乡50场,广场演出13场,百姓健康舞培训480人次。  

第10号


  案    由:关于促进我区养老事业的发展加强老年服务建设的提案   B              
  办理结果:一是建成庙台乡乐土岭村、礼和乡星火村、尾闸镇尾闸村、燕子墩乡燕子墩村4个农村互助幸福院,通过采取“集中居住,分户生活,统一管理,互帮互助”的服务方式,鼓励老人自愿签订《互助养老协议书》,组成互助养老小组,共设置床位310张,入住老年人225人。二是改建10所农村老饭桌,每个建筑面积在80平米左右,其中在礼和乡2个,庙台乡2个,燕子墩乡2个,尾闸镇2个,红果子镇2个。截至目前,庙台乡乐土岭村、东永固村,尾闸镇尾闸村、聚宝村,礼和乡星火村、燕子墩乡西永固村、红果子惠西社区7个老饭桌运行较好,受惠老人达百余人。三是建成育才路街道新建路社区、庙台乡乐土岭村、红果子镇惠西社区、尾闸镇下庄子村4个日间照料中心,已全部投入使用,形成 “白天入托接受照顾和参与活动,晚上回家享受家庭生活”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受益老年人达2000余人。四是统筹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建成“城市十分钟、农村二十分钟”养老服务圈的总体目标,打造礼和乡、红果子等6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南街、北街等1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十助服务,实行一般和个性化分档次服务的医养融合发展模式、让辖区留守、困难、孤寡、独居老年人享受到高质量的晚年生活。

第11号


  案    由:关于在惠农区城区中心街路两侧多植大树高树提升城市品位的提案                   C                               
  办理情况:已进行项目规划,计划于2020年春季生态绿化建设时,在惠农区城区中心街路两侧选择合适的景观乔木进行栽植,提高惠农区城市整体景观。

第12号


  案    由:关于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建立新能源收购体系解决秸秆焚烧顽疾的提案                                 A                       
  办理结果:秸秆禁烧方面,成立秸秆禁烧督查组,实行区、乡、村三级禁烧联动,张贴禁烧宣传标语、条幅200多幅,发放宣传单2000多份,共出动秸秆、垃圾禁烧巡查119次,出动人数9172人。收割、清理(沟渠)荒草830亩。2019年“春、夏季环境整治战役”开展以来,已累计投资1660.25万元,改造建设农户“卫生厕所”864户,完成村庄硬化道路及巷道8.1公里,整修树池64544米,栽植树木4.7万株,动用机械315台,拉运或回填土方4.7万方,清理整治沟609条,集中开展作物秸秆处置1038处,清理生活垃圾7631吨,清理残垣断壁138处,群众累计投工1.4万人次,改造户用卫生厕所384座。拆除废弃土坯房3座,处理生活污水6.3万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初见成效。开展机械秸秆打捆2万吨,农田机械灭茬6.6万亩,机械灭茬深翻还田0.5万亩,实施各类作物秸秆青贮20万吨,6万亩,协调惠农区先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养殖场畜禽粪便进行有机肥生产。通过引进宁夏安能1×3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每年消耗30万吨林木秸秆和农作物秸秆,可节约标煤10.48万吨,年二氧化碳减排量约19.4万吨,年产灰渣可综合利用生产优质复合肥,并提供80-150万平方米的集中供热热源点,有效解决秸秆焚烧顽疾。

第13号


  案    由:关于规范我区居民饲养犬类的提案                           A
  办理结果:一是对巴塞小城、水城民生、惠通小区、吉运小区、康乐二期、河滨街道等流浪狗泛滥的区域进行捕捉,共计捕捉流浪狗160余只。二是对收容的流浪狗全部实行公母分离管理,定期予以注射狂犬疫苗。三是制定印发《惠农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清查登记街路、小区流浪狗,并开展打击行动,鼓励倡议爱狗人士收养流浪狗,教育和引导市民强化宠物狗管理,禁止在重要街路、学校周边、公共交通、商店、公园等公共场所携犬出入,防止乱窜乱溺乱坝乱咬,联系吴忠流浪狗收容所分批次将我区流浪狗收容所收留流浪狗移交,目前已移交100余只。

第14号


  案    由:关于规范惠农区城市公交车运行秩序、合理安排公交车发车班次的提案                           A
  办理结果:全市公交改革列入2019年石嘴山市民生实事(惠农区公交体制改革也纳入其中),全市公交改革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运管科、祥顺公交公司配合实施,改革完成后市上统一交由善道集团安道公交公司规范化运营管理,目前已办理完毕。更新后的惠农区公交车管理要求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安道公司根据实际进行调研,按照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理的发车班次和运营时间,运营中严格按照公布的乘车时间进行运营,杜绝了缺班少趟等现象,能够满足居民的正常出行,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了更加舒适、环保的交通工具。针对西河村部增设站点的问题,经实地察看,西河桥村部位于村子内部,由于村庄路窄,且有多处急转弯及一处限高杆(限2.8米),公交车无法通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故不具备通车条件。

第15号


  案    由:关于对城区内部分路段及巷道安装路灯的提案             A
  办理结果:组织相关部门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三供一业”工作及背街小巷治理、《惠农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安乐桥街、银善路、静宁南街(石礼路三排至兰州路段)、金融巷、矿中巷、康乐市场南侧建平巷等进行改造并安装路灯205盏,解决了以上街路没路灯影响周边居民晚间出行照明问题。

第16号


   案    由:关于加强社区路灯管理的提案                      A
  办理结果:通过制定印发《惠农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同时结合“三供一业”改造,在没有路灯的小区增加了路灯照明设施;将其他老旧小区路灯照明列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积极争取相关政策资金,完善城市街巷路照明设置,在康乐市场侧面建平巷13#15#17#楼旁、石礼路三排桥至沈阳路段、西环路环卫站至银善寺段、银善路、安乐桥街、矿中巷、金能小区、南海胡同等街路安装路灯完善管理,方便夜间居民安全出行,累计安装路灯205盏。针对在红宝家园路灯照明的问题,我区组织住建部门在该小区安装路灯15盏,并增加了小区广场的路灯亮度,妥善解决了该小区路灯照明问题。

第17号


  案    由:关于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城镇燃气运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提案                     A
  办理结果:制定印发了《惠农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综合执法、应急、市场监管、消防等为主的联合执法力量,在重要节假日前开展天然气、液化气经营安全大检查,重点严查无证流窜经营液化气的不安全问题,确保燃气经营规范安全,年内联合执法4次,节假日检查3次,加强了我区城镇燃气运营单位的日常监管,确保所有城镇燃气运营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和检维修工作。

第18号


  案    由:关于加强老旧小区下水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的提案        A
办理结果:对清华园小区部分楼栋进行了改造,将下水接入清华街下水主管,完成了清华园3号楼、4号楼、C楼,林和居10号楼,静安一区、五区、民化四合院等老旧小区共10余处跑冒漏堵维修改造,同时积极向自治区发改委申报惠农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政策资金。积极协调推动惠农区宁煤、国电、邮政共45个老旧小区三供一业改造,对小区的供暖、供排水管道、房屋防水、外墙保温、小区地面硬化、绿化等进行改造。

第19号


  案    由:关于加强预防出生缺陷工作的提案                    A                        
  办理结果:制定印发《惠农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措施,做好孕前健康检查和跟踪随访工作,在公共场所加大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畸形等预防措施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落实孕20周唐筛、四维彩超等产前筛查告知制度,努力使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做到应查尽查,对发现异常的患儿及时进行医疗救助和治疗。

第20号


  案    由:关于在老旧小区内安装休憩座椅凳的提案               B
  办理情况:结合老旧小区“三供一业”改造,协调建投物业公司把休憩座椅安装列入改造内容,同时积极争取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资金,把小区安装休憩座椅列入今后改造内容,积极推动实施。

第21号


  案    由:关于整改惠农区部分道路路口规划的提案                 A                            
  办理结果:目前,已移植了市二中南门西门、一幼总园门口、二十二小门口3个学校门口绿化带的树木,对移植后的绿化带进行了硬化,完成二十一中门口绿化带打通工作,基本解决学校门口交通拥堵问题。

第22号

 
  案    由:关于改善红果子镇居民饮用水品质的提案                A
  办理结果:一是加强对水的质量的监管。对红果子水源地进行了规范化建设,设置了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牌28座,安装了摄像头14套,对破坏水源地的行为在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在水源地及周围安排专人定期进行巡查,禁止倾倒垃圾放牧等行为发生,清除乱采砂石的行为一次。二是加强水质监测。委托石嘴山市润泽供排水有限公司水质监测中心每年监测2次,每月一次对水质进行监测,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是替换第四水源地。根据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第19次),为从根本上解决红果子水源地硫酸盐和总硬度本底超标问题,将红果子水源地废除。由市第五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替代市第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即红果子水源地),对红果子片区原有居民进行供水。目前,已建成8.2公里输管道并投入使用。

第23号


  案    由:关于改善109国道安乐桥街居民居住环境的提案          B
  办理结果:一是安乐桥街改造已完成上水改造、排水系统新建及路灯工程,安装路灯37盏,其他人行道硬化、主路面铺油于明年4月份完成。二是结合园艺镇大型停车场的建成,将安乐桥街停放的违规车辆引导入场管理,逐步疏导汽修业到红果子汽修园区经营,从根本上该路段居住环境脏乱差问题。

第24号


  案    由:关于惠农区园艺镇静安小区物业管理的提案              A                                           
  办理情况:一是加强物业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实施了以《石嘴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和消防安全培训暨电动车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二是加强物业服务日常监督,开展定期检查与不定期的抽查,对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情况进行登记,对工作不达标的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三是针对宁煤物业小区管理不到位问题,根据自治区“三供一业”相关工作要求,将矿区物业管理的宁煤物业小区、静安小区全部移交宁夏建投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规范管理,同时协调实施宁煤包括静安小区共43个老旧小区供电、供暖、供排水、外墙保温、屋顶维修、单元楼道粉刷、室外园路硬化等改造工程。四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验收工作,集中对静安小区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圈地种菜种菜等城市管理乱象进行大力整治。

第25号


  案    由:关于规范惠农区祭祀管理的提案                        A
  办理情况:一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大节日,开展文艺演出、专题讲座等系列活动,把丧葬文明新风宣传到千家万户,在重要新闻版面、黄金时段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不良陋习的危害、移风易俗模范的先进事迹,引导广大群众以先进模范为榜样,自觉摒弃陋习,形成健康文明祭祀方式。二是印发《惠农区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实施方案》将移风易俗工作融入各项业务工作,多管齐下,凝聚合力,形成“大合唱”,扎实推动移风易俗取得实效。

第26号


  案    由:关于治理惠农区小餐饮业油烟、噪音扰民问题的提案      A                                   
  办理情况:一是切实把好网上申报备案餐饮项目审批关,坚持依法行政,经实地查看后,将不符合标准的,可能产生严重油烟扰民的餐饮点拒之门外,以保护居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同时加强对餐饮油烟污染扰民的查处力度,加强对餐饮行业遵守环保法规的宣传教育,组织相关部门、街道积极开展创建油烟综合整治工作,依法履责。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对居民投诉反应餐饮油烟问题,查处一起、整改一起、落实一起、宣传一起,督促各餐饮娱乐场所的油烟净化设施及高空排放管道的日常维护工作。三是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对未进行整改的餐饮单位进行强制整改,待整改完成后进行验收,联合执法效果显著。

第27号


  案    由:关于加强二次供水管理的提案                       A          
办理情况:对辖区二次供水单位情况进行认真梳理,7层(含7层)以上高层住宅84栋,均使用无压变频泵(无水箱储存用水)供水。每季度对二次供水单位的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水质自检、供管水人员持有有效体检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规范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时整改;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下达行政处罚意见书。每季度对所有生活饮用水单位进行饮用水水质快速检测,检测项目为31项,同时,每季度在惠农区政府公众网公示水质监测结果,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第28号


  案    由:关于积极建设“海绵城市”、缓解城市内涝的提案          A
办理情况:已对安乐桥、吉运小区、工人新村路、康乐路、新区等排水管道进行了维修,并在康乐东路建设了强排泵站。编制了三年整治规划,落实改造资金1600多万元,对东大街、静宁街、康乐路、石大路、惠安大街和安乐桥街等易积水路段进行排水改造。下一步,将继续争取项目,加大“海绵城市”建设水平,不断完善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第29号


  案    由:进一步加强对小学生社会托管机构的监督管理的提案      A
  办理情况:2019年,对辖区社会托管机构排查3次,对17所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机构进行限期整改,对13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责令停止办学。实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管理制度,不定期向社会公示有证和无证机构办学情况,引导家长选择有资质机构。组织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参加消防培训2次、扫黑除恶排查4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3次,逐步指导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第30号


  案    由:关于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安全行使管理的提案              A
办理结果:在日常工作路面执勤执法过程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七进”宣传尤其是学校宣传工作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

第31号


  案    由:关于保护惠农区地下水源地为市民喝上优质地下水提供后备水源的提案                                      A              
  办理结果:一是划定了水源地保护区。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石嘴山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宁政函〔2014〕24号),明确了保护区范围,加强水源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禁止设置排污口,确保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替换第四水源地。石嘴山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9·第19次),为从根本上解决红果子水源地硫酸盐和总硬度本底超标问题,将红果子水源地废除。由市第五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替代市第四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即红果子水源地),已完成8.2公里供水管线建设,2019年10月中旬将第五水源地水引入原四水源地供水系统,红果子镇居民饮用水品质得到了根本性改变。三是对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护区设置了标识牌、宣传牌和警示牌26座,安装及改造监控探头44处。对破坏水源地的行为在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四是开展水源地污染源调查、搬迁养殖场。对第二水源地内的水产养殖进行调查,委托石嘴山市水利设计院有限公司对该区域渔业养殖及其他地表附着物(鱼池开挖土方、房屋、养殖圈舍)进行测绘、委托江苏天元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对鱼池资产进行评估。截至目前,已完成鱼池土方和房屋测绘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与养殖户签订了第二水源地整治补偿协议,3户养殖户已迁出水源地。四是制定应急预案。对饮用水源地制定了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能及时处理。六是加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理池,及时处理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进入水源地产生泄漏的问题。

第32号


  案    由:关于对建筑垃圾合理处理与利用的提案                      A        
  办理结果:经多次调研并结合我区实际,惠农区投资或引进企业建设建筑垃圾处理生产线面临诸多条件限制,主要是一次性投资大,投资回报周期长;建筑垃圾数量少,每年数量不稳定,不足以满足生产要求;再生成本大,市场需求小,回报率低。目前我区可以通过填埋等方式使辖区建筑垃圾得到处理。

第33号


  案    由:关于全面推广互联网+医疗网络诊断模式助力惠农区健康之城建设的提案                          A                 
  办理结果: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惠农区“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工作的通知》《惠农区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收入分配办法(试行)》等文件,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实行月汇总、季通报制度,不定期抽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底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确保远程诊断服务质量。目前,已建成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远程会诊中心、远程医疗教学中心的建设并已投入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人民医院上传影像病例461例,区人民医院、市一院已受理631例;上传心电病例3276例,已受理3276例。依托“爱加健康”互联网软件,实现辖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远程会诊服务,已完成远程会诊病例1420人次。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完成设备安装,引进“蓝卫通”医学教育平台,结合国家基层高血压管理“云鹊医”APP,逐步完善辖区远程教学中心建设,做到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实事掌握最新医疗知识,完成培训7场次,累计培训102人次。2019年12月18日,石嘴山市惠农区城市医疗联合体成立,惠农区医疗健康总院挂牌,下一步,惠农区将以医疗健康总院为平台,坚持“合作、共赢、创新、发展”的原则,全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康复在基层、大病、疑难病重在大医院诊治的目标。

第34号


  案    由:关于对二职路进行扩宽、翻修的提案                   B               
  办理结果:经过多次对市一中南门口的二职路的勘察,实施道路扩宽施工需要资金金额较大,通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已将二职路列入2020年道路施工计划,目前,正在做施工方案。

第35号


  案    由:关于对城区主干道路上的各类井盖统一施工标准的提案   A        
  办理结果:一是对市政设施方面沉陷、凸出的井盖进行整治,共维修改造各类井盖64个;二是协调星瀚集团及各通讯公司等相关产权单位对相应井盖进行整治。

第36号


  案    由:关于成立惠农区青少年田径训练中心的提案            A
  办理情况:以石嘴山市第二中学运动场为基地,成立惠农区青少年田径训练中心,完成投资1100万元,配备400米标准田径运动场1个,体育器材室5个,体能训练室4名,专业训练教练员12名,组建青少年体育训练队4个。组织开展田径训练、体育活动47场次,参加日常训练780余人次。

第37号


  案    由:关于完善惠农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提案                  A
  办理结果:已对开放的免费公厕及盲道无障碍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并做好日常的管护工作,及时对损坏的无障碍设施进行维修。同时协调规划、设计部门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内容的审批、设计,并监督实施。

第38号


  案    由:关于精准落实民营企业发展政策的提案                 A                                     
  办理结果:一是做好政策宣传。按照中央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六个方面政策举措及自治区“20条”及石嘴山市“10条”政策精神,积极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编制印发《惠企政策汇编》共500册,并组织企业参加相关政策宣贯培训班,深入解读政策精神,帮助企业学好、用好相关政策,进一步扩大知晓面和受惠面。二是做好政策对接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已培育金润盛、万香源、彩源、兴华4家新企业入规。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发展,自治区切块下达惠农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1193万元(其中1000万用于散乱污企业治理),现已制定落实方案。对“专精特新”及标杆企业认定,惠农区富海物流和杞红枸杞专业合作社2家企业列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培育入库名单;赫磊物资、三和日升和科通新材料3家企业列入“专精特新”示范企业拟奖励名单;田园食品1家企业被列入“技术性标杆”企业拟奖励名单;宝马兴庆1家企业列入“隐形冠军”企业拟奖励名单。完善产业创新服务体系,惠农区宁夏富海物流有限公司创业基地列入2019年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能力提升项目”奖励认定名单,并获得奖补资金30万元。积极争取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日盛高新ADC发泡剂产品被认定为自治区2019年制造行业领先示范产品,获得200万元奖补资金;科通新材料公司被认定为2019年度第一批自治区“绿色工厂”,获得奖补资金201万元。第二批宝马兴庆被认定为“绿色工厂”、荆洪生物“电石化工生产智能工厂”被认定为“智能工厂”。三是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为辖区企业争取电力直接电量14.83亿千瓦时,降低用电成本1881.83万元;争取优势产业电价补贴电量2亿千瓦时,降低用电成本1041万元;为鹏盛和东明2家企业争取自治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贷款贴息)奖补资金582万元支持,为落石滩风电和亘峰嘉能2家公司争取自治区融资设备租赁补贴资金共计171.08万元。

第39号


  案    由:关于将天然气入户检测工作落到实处的提案          A
  办理结果:已协调石嘴山市星泽燃气有限公司惠农分公司针对惠农区居民较多、错时检测工程量大这种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对社区居民使用燃气规范操作进行培训,专门购置了2台30余万元的激光检测仪,用于在室外检测燃气管道使用情况。

第40号


  案    由:关于整治静安市场门口人员交通混乱状况的提案     A                                 
  办理结果:一是组织联合执法,重点针对上下班和节假日等时间段加大查处力度等措施依法整治随意摆摊设点、交通秩序混乱等问题;二是协调静安市场提供便利条件,引导商贩进入市场经营。不但满足了周围群众日常消费的需求,同时保障了静安市场周围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第41号


  案    由:关于在惠安大街与延安路丁字路口增设红绿灯的提案  A
  办理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要根据路口交通流量、交通环境、道路类型、通行状况等多种因素决定是否安装红绿灯。该路口属于丁字路段,经专业人员实地察看,此路口因与其他路口之间距离较近,加装交通信号灯容易造成惠安大街、延安路的交通拥堵,不符合安装红绿灯的相关要求。

第42号


  案    由:关于加快老旧小区供暖管网改造的提案                  A        
  办理情况:结合老旧小区改造、“三供一业”等工作,加强同供热企业的沟通联系,已协调供热公司对时代商贸城、烟草公司后居民区进行管网改造,对城市区供暖主管道进行维修,并对部分小区内供热设施进行更换维修,同时对市一中等多处换热站内设施进行维修,所有改造工作已全部完成,后续将逐年协调对未进行改造的老旧小区进行供暖管网改造。

第43号


  案    由:关于加强惠农区公共交通的安全与整治的提案        A                         
  办理结果:一是惠农区公交车国有化体制改革已经完成,统一更新的车辆由政府交通部门统一管理,目前加入正常运营的公交车辆由20辆纯电动车和70辆电气混合新能源电动车组成,使用清洁能源后,保障车辆技术性能安全和城市市容市貌形象,提升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获得感、幸福感。更新后按期完成车辆维修检查,现已不存在危险运营车辆和车辆技术方面的问题;二是针对公交行业服务方面出现的问题,我区及时督促公交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质量,规范经营行为,引导鼓励文明经营。同时督促公交公司在每辆车上张贴公司及交通主管部门的服务监督电话和交通运政服务热线,便于群众及时监督。三是原祥顺公交公司国有化改制后全部按站点上下乘客规范运营,已不存在招手即停的现象,公交公司已合理安排公交发班车次及线路。

第44号


  案    由:关于打通惠农区同城化干道延伸段连接至110国道的提案     B
  办理结果:已将同城化干道延伸段连接至110国道的道路纳入包银高铁惠农南站枢纽工程建设当中,计划与包银高铁惠农南站枢纽工程同步实施。

第45号


  案    由:关于在惠农区绿色农产品加工科技园建设绿色农产品研发、销售展示及专家公寓综合楼的提案                            A                                
  办理结果:积极打造“高校+企业”技术合作模式,园区内企业相继与天津科技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宁夏大学、苏州大学等知名高校以及美国席尔瓦、上海创隆等大型企业开展脱水菜产品研发和工艺改进、护眼保健品和药妆面膜、花卉种植及精油提炼、保健品加工、醋饮品调配等研发合作,配套建设了专业实验室,增强产业创新发展活力。宁夏利荣生物科技公司在园区建设了绿色农产品销售展示厅。针对专家公寓的问题,已将原纪委楼一层暂借山东菏泽润昌食品公司和宁夏优尼科有限公司技术人员住宿,并配备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做好卫生和门卫工作。

第46号


  案    由:关于加大惠农区食用醋酱油及其它饮品流通环节的抽检工作的提案                                A                                   
  办理结果:为加大对惠农区酱油、醋类调味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惠农区酱油、醋类调味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石市场监管惠字〔2019〕40号),以食品流通环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小经营店、粮油店为重点区域,以日常销售量大、价格低廉的产品为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检查。对食品销售者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食品销售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等法定义务。对销售产品标签标示进行检查,对不符合上市流通销售要求的产品进行严厉查处。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小经营店、粮油店开展酱油、食醋监督抽检工作,委托石嘴山市检验检测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同时,充分利用食品快检室,采用“监检结合”的方式,开展酱油、醋快速检测工作,确保为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监管保障。执法人员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向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科普酱油、醋类调味品生产工艺流程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转变经营观念,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共检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小经营店、粮油店等154家,开展酱油、醋监督抽检18批次,7批次不合格,涉及经营单位5家,已立案处理。快速检测70批次,暂无不合格产品。

第47号


  案    由:关于加大惠农枸杞宣传推介力度的提案                   A                                   
  办理结果:协调宁夏蕙民丰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牵头,联合相关的枸杞企业(宁夏灏瀚生物科技公司、宁夏博瑞源工贸公司、惠农区蕙农枸杞种植专业合作社、惠农区圣杞宝黑枸杞种植专业合作社、惠农区磊鑫黑枸杞种植专业合作社及当地枸杞流通大户、银川4家枸杞销售企业等40家)为成员,成立惠农区枸杞产业协会,以惠农枸杞地理标志商标作为品牌商标对外进行大力宣传推进,并在产品包装上打出惠农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进行销售宣传。

第48号


  案    由:关于加强惠农区暴雨灾害应对能力的提案              A                                                 
  办理结果:一是依据《惠农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了多部门气象灾害应急联动机制,签订了《惠农区气象灾害防御联动协议书》,通过建立联动机制,优化合作流程,提高气象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工作,联合发布由暴雨、洪涝等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山洪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三是开展城市内涝气象保障服务,签订合作协议,确保提前部署城市内涝防控措施,互通信息,减少城市内涝带来的不便。

第49号


  案    由:关于绿化银善湖的提案                         C                                                 
  办理结果:先期已对银善湖西湖北侧实施了拆迁工作,对空地进行绿化,绿化面积6亩,栽植各类苗木646株,其中白蜡504株,高杆金叶榆142株,清运土方800立方米,回填土方1500立方米,节水灌溉面积9044平方米。下一步,将积极与市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办等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将银善湖绿化纳入石嘴山市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项目中,以争取项目资金。

第50号


  案    由:关于加固惠农区石嘴子公园沿排水沟通道路的提案       A                                                  
  办理结果:石嘴子公园沿排水沟通道修复工程列入石嘴山市为民办实事事项中,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为沟道边坡加装防护栏,拓宽道路,改造路灯等。该工程已建设完成,公园内沿排水沟管道进行了重建。

第51号


  案    由:关于对矿区三供一业移交工作加大协调监督管理的提案     A                                                   
  办理结果:2019年矿区物业共43个老旧小区实施了“三供一业”供电、供暖、供排水、外墙保温、单元楼道粉刷、室外园路硬化等改造工程。我区在加大协调水暖电改造等方面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的同时,对“三供一业”的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协调将小区路灯、休闲凳椅列入“三供一业”改造范围,方便小区居民休息娱乐。

第52号


  案    由: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提案              A        
  办理情况:已草拟《惠农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细则》,待国家《民办教育管理条例》出台后修订印发,对优质校外培训机构给予一定奖励。组织校外培训机构教师120余人次,参加自治区、市组织的示范课、短期培训,进一步提升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53号


  案    由:关于加强惠农区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培训、扩大行政执法部门招收法律专业人才的提案                      A                          
  办理结果:一是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培训会、全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及法律素养专题培训班,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培训学习手册、法治政府建设学习手册各100份,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为政府依法执法提供遵循和保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二是对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资格进行清理,对不符合持证条件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注销,对需要换发证件的人员进行换证,对证件到期的人员再次进行培训和考试,以确保执法人员和执法单位、执法岗位相匹配。

(以下5件为党群部门办理)


第54号


  案    由:关于规范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及内容的提案         A
  办理结果:2019年,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市关于统筹规范、严控减并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区委督检考办根据自治区、市对县区的考核方案,并结合我区实际,在广泛征求区级领导及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惠农区2019年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已报自治区、市党委督检考办和区委常委会进行了审核通过,并于8月份以“两办”文件印发各单位。各牵头考核单位按照《考核方案》的要求,分别制订了《考核细则》,并经区级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区委督检考办,区委督检考办经过梳理汇总后,已于9月底前向各单位印发了《惠农区2019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资料汇编》。一是在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的设置上。自治区今年对县区考核确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实全区重大战略任务、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扎实推进文化繁荣发展、群众满意度测评7个方面考核内容;市上对县区的考核充分运用自治区对县区的考核成绩,自治区考核成绩占60%,并另外对县区提出了20项考核指标占40%;我区对照自治区、市考核内容也确定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落实全区重大战略任务、扎实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扎实推进文化繁荣发展、基层减负情况评价7个方面考核内容(其中:前六项考核内容是与自治区一一对应的,第七项基层减负情况评价是按照市上的要求确定的),设置了41项考核指标,比去年减少了28项考核指标,并实行百分制考核,总分为100分(去年200分),各考核指标分值设置都是参照自治区考核分值设定的。同时,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对乡村、部门的考核项目或指标压减50%以上的要求,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驻惠各单位的考核项目(含考核指标、加扣分项目、特殊处罚、单项奖等)进行了大幅度压减,压减率均达到50%以上。二是在目标管理奖项设置上。根据自治区、市审核意见,我区设置了综合考核奖、个人效能奖、领导班子成员效能奖、驻惠单位效能奖四类奖项,取消了单项奖设置和特殊处罚。在综合考核奖奖励方面,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排序,按照组别设置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优秀等次占30%、良好等次占50%、一般等次占20%。同时,依据综合考核结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乡镇、街道、区直部门进行奖励,奖金全部用于工作经费。在个人效能奖发放标准方面,根据年终综合考核等次,奖金发放各单位要依据单位内部考核结果,设定发放档次,每一档次按照本单位人均奖金不低于3%的标准拉开档次进行发放。在驻惠单位效能奖方面,依据考核结果按分组设优秀、良好二个等次,优秀等次占30%、良好等次占70%。各等次奖励标准参照全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对市直部门的奖励标准,奖金由各单位自筹。

第55号


  案    由:关于为基层减负松绑的提案                          A
  办理结果:区委严格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通知精神,逐项呼应、逐条落实,研究制定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的通知》,从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精简文件会议、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完善问责激励制度四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可行的落实举措,确保“基层减负年”的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一是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情况。为增强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我区制定印发了《惠农区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表》,统筹规范全区督查检查,明确了督查检查考核的时间节点、方式方法和纪律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见成效。区委、政府层面主要是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央巡视组、环保督察“回头看”、国务院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上级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督查、安全生产检查等7项内容,大多数都是以实地查看为主,通常情况下都是现场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存在以调研指导之名督查检查考核之实。今年区级层面开展督查检查考核5次,同比下降58%。议事协调机构承担着深化改革、乡村振兴战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8项内容,主要是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今年部门、单位层面开展督查检查考核4次,同比下降73%。二是“精文简会”情况。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范,按规定程序审批文件,认真把好公文处理的各道关口。区委从严从紧把好发文数量,严控发文规格,杜绝层层发文,杜绝照搬上级文件、层层发文的情况,发文落实上级政策的,必须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具体、可执行的措施。年初以来,区委、政府(含区委办、政府办)发文193件,同比下降40%。部门、单位发文4302件,同比下降6.2%。坚持做到少开会、开短会、开有效的会,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能套开的尽量套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议规格和会议时间,不断提高会议效率。今年以来,召开全区性会议73次,同比下降31%。部门、单位召开会议201次,同比下降16.6%,均呈下降态势。三是撤销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情况。通过对2014年以来设立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梳理甄别。对标自治区、市的调整27个、新成立6个,调整109个,撤销60个,清理后议事协调机构共142个,清理撤销比例42%。制定出台相关制度,严格规范控制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切实巩固清理工作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反弹。

第56号


  案    由:关于在惠农区各级团组织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                  A
  办理结果:2019年以来,在区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惠农区团委把牢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服务社会进步,服务青年成长,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奋力推动共青团各项工作与时俱进。一是加强教育引导。以党史、国史等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青年大学习”活动为抓手,举办各类青少年健康教育讲座20余场次,开展演讲比赛2次,知识竞赛3次。组织全区21所学校拍摄《我和我的祖国》快闪视频、“2019年新春 青年说”祝福视频;联合惠农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分局、教育体育局共同组成的宣讲团在全区14所学校开展“扫黑除恶 预防校园欺凌”专题讲座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树立青年典型。开展“两红两优”、青年文明号、向上向好青年评选工作,表彰30余人,颁发“青年五四奖章”12人,用身边的典型激发广大团员先进意识和荣誉感,鼓励团员青年传承五四之志,弘扬五四精神,创先争优,发挥青年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传递新时代青年正能量。三是培养青年人才。协助人社等职能部门做好就业工作,推荐优秀青年参加“石嘴山市首届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第四届石嘴山创新创业大赛”“创新驱动 青年争先”等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分配工作,形成“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浓厚氛围,引导我区广大青年跻身创业大军。2020年,惠农区团委将进一步做好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拓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将青少年思想引领工作做实做细。

第57号


  案    由:关于改进各单位道德讲堂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公民道德建设的提案              A
  办理结果:道德讲堂的流程和内容是由中央文明办统一规定的,其内容主要围绕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讲述道德人物和道德故事,让听众从道德故事中汲取精神力量,从而提升个人品德修养,带动身边和其他群体在社会上形成向上向善的正能量。道德讲堂注重从身边评选的爱岗敬业、孝老爱亲、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助人为乐五类道德模范来教育感化群众,重点反映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内容,心理健康教育不在道德讲堂领域范畴,不能列入道德讲堂内容。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道德讲堂规范化建设工作力度,扎实做好乡镇、街道、部门、企业等道德讲堂的指导工作,深化星级道德讲堂建设和评比工作,推进道德讲堂更加规范有序有效。

第58号


  案    由:关于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提案         A
  办理结果:惠农区创城办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认真对标对表,积极安排部署,细化责任分工,先后印发了《关于调整创城志愿服务责任区和帮扶联系点的通知》(惠创城办发〔2019〕2号)、《关于开展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任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惠创城指挥部〔2019〕1号)、《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城市私发乱贴小广告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惠创城办发〔2019〕4号)、《关于规范制作创城公益广告的通知》、《<惠农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惠创城指挥部〔2019〕2号)等文件;及时召开了“惠农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培训班”、“惠农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动员会”、“2019年志愿者服务培训班”和创城协调推进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纳入了“10+2+X”整治任务,重点对环境卫生、经营秩序、市政设施、户外广告、城市绿化美化、志愿服务等内容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宣传,动员创城各责任单位更新了各类创城公益宣传广告,努力营造氛围,提升群众知晓率。通过每周五志愿服务日,动员各单位志愿者上路段、站岗点、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进行文明引导,提升群众文明素养。加强督查考核,实现工作常态化,全年共下发督查通报2期,下发督办通知单15期,积极协调解决创城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推动各单位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惠农区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委员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第1条


  案    由:关于落实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奖励“两个允许”的建议       A      
  办理结果:一是出台《关于改革完善惠农区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对具有全科医生岗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一定倾斜,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用于人员奖励;二是兑现各事业单位院站所长绩效工资1048元。

第2条


  案    由:关于指导海燕村居民发展庭院经济的建议          A                                            
  办理结果:因海燕村庄点土地盐碱化程度高,种植农作物须实施换土工程。目前已完成海燕村庄点土方回填项目,共计投资375万元,部分村民已经种植了蔬菜、玉米、果树等作物。

第3条


  案    由:关于惠农区运管科院后猪圈拆迁的建议               A                                                                 
  办理结果:制定印发了《惠农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综合执法、农牧水务、街道等相关部门对运管科院后猪圈进行了清理;对城市区范围内进行详细摸排,城市区养猪羊48户2089头。结合今年发生的非洲猪瘟事件,向养殖户下发了禁养通知书,明确清理工作,禁止城市区内养畜,已清理二矿路2户养殖户70余头羊,并拆除了相关羊圈、房屋,消除了安全隐患。

第4条


  案    由:关于设立惠农区乒乓球活动中心的建议              A                                                                  
  办理结果:惠农区乒乓球活动中心设在市二中体育馆,占地1200平方米,完成投入95万元,为活动中心安装木质运动地板,购置乒乓球桌30套,共接待群众560余人次。同时,积极争取资金520万元,规划建设各具功能的健身设施和场所,累计建成农民体育健身工程7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8个,并配备健身器材652套。新购置健身路径619套、篮球架、羽毛球架54件、排球架10件、乒乓球桌60套、棋牌桌92张,用于各村(社区)健身设施布点完善,共开展各类群众体育活动107场次,方便群众就近健身,进一步提高全民健身服务能力。

第5条


  案    由:关于加强中学生骑行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建议     A                                                 
  办理结果:一是深入校园对中学生上下学骑行,进行深化“警纠校处”工作,规范电动车行车秩序,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利用上下学交警高峰岗执勤过程中,及时发现纠正中学生的安全驾驶习惯,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三是结合“六进”现场工作,加大对辖区中学交通安全培训,举办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安全生产月进校园、交通安全大直播进校园活动等,共深入学校6次,直接受教育学生3000余人。   

                 

第6条


  案    由:关于对惠农区几所学校合校后闲置教育资源进行再利用的建议              A                                                                                            
  办理结果:将市十六中学、市二十三小学校舍租赁给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市八小已移交经开区管理使用;庙台小学移交庙台乡政府使用。尾闸中学校舍已拟定工作方案,将此作为西沟滩旅游项目规划,改建为尾闸镇中心养老院。石嘴山市第一中学、第十三中学合并组建办学共同体,同时计划第十三中学与北京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基地进行合作,有效利用闲置教育资源。

第7条


  案    由:关于充分用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建议          A                                                                                                        
  办理结果:一是组织全区村两委班子、农村基层管理者及财会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10批、280人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升基层执政,发展经济能力。二是鼓励发展村集体经济,形成底埂村的承揽小型工程建设营收、和平村社合作专业发展、简泉村旅游开发与设施农业一体化休闲发展、路家营村枸杞产加销合作、海燕村扶贫车间共建。三是实现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了经营性收入,利润110万元,村均增收18.3万元,礼和乡银河村、红果子镇宝马村实现了首度分红,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分红86元。四是2019年争取到10个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均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了使用。

第8条


  案    由:关于在公共场所建设安全充电桩的建议               A                                                                                           
  办理结果:在公交公司院内建设公交车充电桩30个,现已投入使用。同时,协调惠农区供电局在公共场所建设安全充电桩,已将此提案列入计划并报石嘴山市供电局审批,逐步进行安装。

第9条


  案    由:关于打好“富硒”牌推动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的建议  A                                                                                           
  办理结果:一是建设富硒农产品示范基地。2019年惠农区富硒产业示范基地共选择5家企业示范建设,其中:宁夏西御王泉国际酒庄有限公司建设富硒葡萄基地2000亩,宁夏绿宝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脱水蔬菜示范基地200亩、宁夏发途发蔬菜集团公司建设脱水蔬菜示范基地500亩,惠农区圣杞宝黑枸杞种植专业合作社富硒枸杞示范基地300亩,惠农巨绿之海峰养殖山羊合作社建设1000只富硒肉羊养殖基地。二是加强富硒品牌建设和宣传推介。充分调动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性,立足惠农枸杞、惠农脱水菜等区域公用品牌,围绕具有惠农区特色的农产品,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各类媒体开展惠农区富硒产地和富硒农产品宣传,组织经营主体走出去参加全国富硒农产品展销会,集中展示石嘴山市惠农区具有特色的富硒农产品品牌;加强与江苏硒谷科技公司、北京中农硒科研究院等合作,开展富硒品牌建设,扩大惠农区富硒产地、富硒农产品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三是加强规划、培训,提升产业开发能力。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邀请区内外富硒产业知名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讲座;组织技术推广部门、企业负责人开展观摩交流,赴富硒产业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四是开展功能农业研究与示范推广。依托石嘴山市功能农业研究与推广中心和富硒功能农业博士科研工作站,加快制定富硒水稻、富硒小麦、富硒枸杞、富硒羊肉、富硒水产、富硒瓜菜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完善我区富硒农产品地方标准。五是建设富硒农产品生产基地信息管理平台,参与石嘴山市富硒农产品发展论坛。

第10条


  案    由:关于全面推广互联网+医疗网络诊断模式助力惠农区健康之城建设的建议         A                                                                                                                                           
  办理结果:制定印发《关于做好惠农区“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工作的通知》《惠农区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收入分配办法(试行)》等文件,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实行月汇总、季通报制度,不定期抽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底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确保远程诊断服务质量。目前,已建成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远程会诊中心、远程医疗教学中心的建设并已投入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人民医院上传影像病例461例,区人民医院、市一院已受理631例;上传心电病例3276例,已受理3276例。依托“爱加健康”互联网软件,实现辖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远程会诊服务,已完成远程会诊病例1420人次。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完成设备安装,引进“蓝卫通”医学教育平台,结合国家基层高血压管理“云鹊医”APP,逐步完善辖区远程教学中心建设,做到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实事掌握最新医疗知识,完成培训7场次,累计培训102人次。12月18日,石嘴山市惠农区城市医疗联合体成立,惠农区医疗健康总院挂牌,下一步,惠农区将以医疗健康总院为平台,坚持“合作、共赢、创新、发展”的原则,全力实现小病在社区、康复在基层、大病、疑难病重在大医院诊治的目标。

第11条


  案    由:关于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议               A                                                                                                                                           
  办理结果:制定了《惠农区节水达标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按照方案分年度计划实施,积极开展节水型县区创建工作;大力发展高效节水项目,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1个,共0.52万亩;充分利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城镇居民节水意识。

第12条


  案    由:关于开拓惠农区电商创业新局面的建议          A                                                                                                                                                               
  办理结果:制定印发《惠农区农村电商三年发展规划(2018-2020)》,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通过多方筹措资金、政策引导、招商引资,强化宣传等工作,鼓励本地农业企业拓展业务范围,现已改造完成区级电商运营中心1座,乡镇级电商服务中心2家,村里电商服务中心2家,改造完成的电商服务中心网上销售额已达160余万元,有利地提升了农村电商服务水平。

第13条


  案    由:关于组建专业律师团、为辖区民营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建议          A
  办理情况:一是召集律师代表、民营企业代表召开政法机关支持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深入了解企业的困难及需求,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的法律诉求渠道,在政法机关和民营企业之间建起了一座“连心桥”;二是成立了调研服务团,深入辖区企业,开展公益“法治体检”助力民营企业发展活动,律师采用面对面、一对一“坐诊”的方式,以政策宣讲解读、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四个方面为导向,深入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风险,了解企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企业法律服务需求,调研服务活动共为4家企业梳理提出法治风险点7条,意见建议12条,征集到各类意见建议5条。三是举办以“扫黑除恶进企业 以案释法助发展”为主题的法律讲座,邀请资深律师以以案释法的形式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辖区各民营企业家参加了讲座,通过讲座,为各企业家在经营、管理企业过程中学法、守法、用法、维权提供服务。                                                                                                                                                   

第14条


  案    由:关于积极争取加大对资源枯竭城市惠农区扶持的力度的建议         A                                                                                                                                                               
  办理结果:今年以来我区共争取各类项目12个,谋划项目7个,其中:惠农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专项获批项目3个,分别为惠农区绿色农产品加工科技创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惠农区园艺镇安乐桥街给排水工程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惠农区红果子片区110国道主干线道路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计划总投资7378万元,获批资金2213万元;惠农区新动能推平台培育专项获批项目2个,分别为西北矿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4500万元,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900万元,宁夏万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香精香料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万元。惠农区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项目7个,分别为:惠农区贺兰山东麓生态修复项目(西河桥片区)、三排惠农段综合治理工程、第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2019年沿黄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一期)、惠农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惠农区盐碱地农艺改良治理项目、经开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项目,计划总投资2.73亿元,到位4030万资金。第二批上报7个项目,分别为沿黄生态廊道建设惠农区黄河生态植被恢复项目、黄河惠农段岸坡防护项目、贺兰山东麓生态修复燕子墩段、贺兰山东麓防风林带建设项目、矿山综合整治项目七彩园生态绿化工程、惠农区应急抗干旱增流调蓄工程,计划总投资7.3亿元。为保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治理前后接续、梯次跟进,经积极谋划、广泛征集,目前共储备项目17个,计划总投资5.82亿元。

第15条


  案    由:关于解决石嘴山市几所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的建议         A              
  办理结果:一是针对一幼总园门口、市二十一中门口、市二十二小门口学校校门口前的绿化带进行了打通,并对绿化带的树木进行移植、道路硬化等工作;三是结合城区LED路灯改造,在相关学校门口增加路灯,方便师生出行。四是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间段增加警力疏导交通确保道路畅通。


 第16条


  案    由:关于从严整治街道小巷乱涂乱画小广告净化城市环境的建议    A   
办理结果:一是组织力量加大清除街面上的违规小广告力度;二是监督物业公司及时清除物业小区的院落、楼道小广告;组织街道、社区及时清理无物业小区院落、楼道小广告;三是组织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查处违规违法设置、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四是合理选点增设公共公告栏,引导各类广告入栏展示。

第17条


  案    由:关于坚决遏制利用误导性广告诱骗市民安装净水设备的建议          A
  办理结果:一是针对净水设备经销单位夸大和虚假宣传的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重点对辖区各大商场超市进驻的净水设备经营户开展的各类型促销活动情况进行了摸排,要求各经销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宣传活动,严禁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2019年3月20日,对银川辉春达商贸有限公司在惠农区德俊商厦四楼以会议营销形式进行净水器促销宣传活动中通过不同水质电解试验、视频播放水污染事例等形式对其在售商品进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20万元,要求银川辉春达商贸有限公司向部分消费者进行全额退款。二是结合“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严查虚假宣传行为,先后4次组织辖区直销产品经销商、保健品经营户等单位进行行政约谈,发送保健市场虚假宣传消费警示短信,全面排查保健类店铺对经营的保健食品、家用电器、穿戴产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等措施全面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170个,“保健”类店铺350家次,拆除虚假宣传图画、牌匾20块,清除消费者赠送锦旗、感谢信、体会书等9份,关停食品经营单位1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件,罚没款7700元,切实净化了惠农区广告市场。

第18条


  案    由:关于尽快引进和发展中小企业经济扩大就业稳住人口的建议        B
  办理结果:目前,我区现有规模以上中小型企业96家,各企业均运行正常,能够提供大批就业岗位。一是2019年通过协调建龙龙祥、兴华钢铁、德昊、锦华等15家企业对在本地进行了用工招聘,有效保障我区就业问题。二是在每月26日定期招聘会的基础上,举办了“春风行动”、“再就业援助月”大型现场招聘会及专场招聘会,为企业、务工人员搭建双向交流平台。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类招聘会13场次,参加企业236家,提供劳动用工岗位信息19229个。创新性地为建龙集团举办人力资源洽谈面试招聘会,共计面试907名求职者,为企业运行储备人力资源。三是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以做好档案管理登记实名制台账为基础,通过政府公众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发送就业政策信息及岗位推介的同时,开展了“高校毕业生服务月”专场招聘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招募125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全部分配到用人单位,推荐19名应届大学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实习。做好退伍复转军人等困难群体就业服务工作,实名制登记退役士兵53人,实现就业23人,就业率达43.4%。四是扎实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扎实做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宣传工作,线上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主流网站等新兴媒体作用,线下开展进社区、进家门、进企业、进校园、进车间的五进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全年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0期500人,就业技能培训25期1200人。五是举办“政校企”高技能人才协作座谈会促进就业。以座谈会为契机,通过“政校企”合作搭建平台,引导辖区部分企业,采取与高职院校签订“冠名”、“委培”、“顶岗实习”等协议,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题。申报获批了5家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引导应往届毕业生到基地见习。2019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550人。

第19条


  案    由:关于增加红果子镇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的建议        A       
  办理结果:一是针对车辆不足问题,已调拨1台清扫车,1台水炮车解决车辆不足问题。二是针对经费短缺等问题,2018年年底“环境卫生清扫、树木喷药管护费、水电费、排污、路灯维修、公园管理”经费结余20905.91元,“免费公厕管理”经费结余56134.59元,两项共计结余77040.5元。2019年预算安排公用事业管理所“环境卫生清扫、树木喷药管护费、水电费、排污、路灯维修、公园管理”经费60万元,“免费公厕管理”经费5万元,以及上年结余77040.5元,剩余不足部分分年度逐步纳入财政预算。

第20条


  案    由:关于加强对边远乡镇基础设施投入的建议              A    
办理结果:一是针对燕子墩乡,2019年争取“一事一议”项目资金305万,完成雁窝池村2队环境整治、简泉村1队温室道路硬化、海燕村幼儿园周边硬化、外西河村8队环境整治、蛟龙口村9队村庄环境整治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积极争取美丽小城镇项目,实施农村住房保温工程,完成屋面保温板铺贴12000平方米。二是针对礼和乡,2019年争取“一事一议”项目4个;获批实施红柴梁、礼和、沿河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整合银河4、5队美丽村庄建设资金100万元及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资金150万元,实施银河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道路硬化10000余平米,彩砖铺设12000余平米;完成垃圾池建设6个;购置垃圾箱200个;植树12000余株。

第21条


  案    由:关于将红果子村及106农场纳入村级管理的建议        B              
  办理结果:计划于全区第十届社区居委会换届时,将该建议与全区的村、社区整合同步解决,通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调整,妥善解决部分村、社区规模设置、职能配置不合理,与城市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等突出问题。

第22条


  案    由:关于惠农区燃煤锅炉整改成高科技空气能锅炉后电价补贴的建议      A   
  办理结果: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清洁供暖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商发〔2017〕35号)文件规定:对区内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隔膜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经用户申请和供电企业认定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以此减轻居民采暖电费负担;对区内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电锅炉、热泵、电热隔膜、碳晶电暖气等方式取暖的工商业用户,经用户申请和供电企业认定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采暖期间,延长谷段时间2小时,将现行工商业用电谷段时间调整为每日22:00至次日8:00;平段时间为每日12:00至18:00;峰段时间为每日8:00至12:00,18:00至22:00。用电价格按照对应工商业电价标准执行,年内其他月份峰平谷时段划分执行现行政策,用电价格按照对应工商业电价标准执行。

第23条


  案    由:关于加快惠农区旅游产业的发展的建议              B
  办理结果:着力打造一带(黄河沿河带)一核(煤炭地质博物馆)两镇(红果子特色小镇、黄河电影小镇)两园(石嘴子公园、矿山公园)建设,凸显黄河文化和工矿旅游文化。目前,宁夏煤炭地质博物馆正在进行布展工作;石嘴子公园提升改造进入招投标过程,3000亩矿山公园正在对接策划旅游项目。大地天香正在推进二期工程,已被自治区文旅厅评为乡村旅游示范点,获批支持资金50万,正在对接运营公司,后续正式运营后组织申报3A景区。方歌农庄已经成为乡村旅游的热点,接待量已超5万人次。投资513.85万元实施惠农区礼和乡银河湾生态休闲旅游度假村项目(一期),完善游客接待中心、室外硬化、给排水、照明、绿化等工作,2019年12月26日宁夏惠农迎河湾自治区级湿地公园,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获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批复。打造园艺村、东永固等民俗村,推动我区旅游产业整体提档升级。利用惠农印象平台和惠农快闪,大力宣传方歌农庄、红柳湾、迎河湾、迎君涞等农家乐,接待人数及收入节节攀升,乡村旅游发展势头良好。

第24条


  案    由:关于电动车挂牌管理的建议              A
  办理结果:为从根本上解决无标牌、无保险、乱停乱放、乱行乱闯、乱改乱丢的使用行为,以及市场管理手段和举措滞后带来的注册难、管控难、索赔难,电动车交通事故多、丢失案件多等社会问题(简称三乱三难两无两多),严厉打击盗抢电动车(摩托车)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犯罪行为,经协调惠农电信公司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装电动车防盗芯片送话费、送保险的惠民政策。对惠农辖区内12580辆电动车进行了实名登记、防盗系统录入及投保,并安装防盗芯片以及标牌,有效加强了电动车的管理,减少了电动车交通事故及丢失案件。

第25条


  案    由:关于煤改气支持企业资金的改革的建议               A       
  办理结果:按照《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农区2017年燃煤锅(茶)炉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惠政办〔2017〕84号)文件,相关燃煤锅(茶)炉淘汰治理和拆除工作全部顺利进行,资金补助审核工作已由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同步开展,我区积极组织相关单位配合认定奖补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150余万元资金兑付工作。

                      
第26条


  案    由:关于提高房产抵押效率的建议                       A    
  办理结果:通过改进办理流程,优化办事服务效率,将办事时限再次进行压缩,目前,土地及房屋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时限压缩至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即时可办结,切实提高了房产抵押登记效率。
    


第27条


  案    由:关于规划建设大型客货车辆停车场的建议              A                                                                    
  办理结果:惠农区现有两处大型车辆停车场,一处位于银善寺以北面积约2.8万平方米,现该停车场停车位使用率70%。另一处位于惠农区南环路以南,惠民新村以西,面积约6万平方米,大车停车位80个,现日常停车率60%左右,能够满足周边大车的停车需求。2019年,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110国道红果子段交通秩序,由宁夏陆港口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夏惠科市场产业有限公司在110国道西侧紧邻110国道,拆除部分僵尸企业和散乱污企业,整合可利用土地,建设占地面积135387平方米的汽修汽配物流园,其中经营房36套,并配套建设上下水、供暖、供电、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目前110国道两侧红果子段商户已有36户入园经营,红绿灯北侧停放“钓鱼”运营车辆已全部进入园区规划的停车位。我区一方面通过红果子汽配城建设把相关影响街容市貌的大型车辆维修店引导到红果子汽配城进行经营,另一方面将园艺镇政府周边乱停乱放的大型车辆疏导到停车场停放。全年共清理整治乱停放的大型车辆170余辆,其中强制清拖70多辆,并按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进行了处理,有效治理了城市区大型车辆乱停问题。

第28条


  案    由:关于政协提案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情况及时与提案人沟通的建议                 A
  办理结果:针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部分部门不能及时与政协委员及时沟通的状况,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印发了《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承办单位要在提案办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提案人沟通联系,并在交办会上再次强调,区政府督查室加大了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的督查。通过一年努力,2019年政协委员提案及意见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29条


  案    由:关于东大街商圈亮化亮灯时间调整的建议            A                                                                                       
  办理结果:为保障我区东大街商圈亮化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同时有效控制电费等成本消耗,经详细调查惠农区群众出行习惯,已对东大街商圈亮化工程实行周末及节假日晚上18点到21点全部亮灯常态,平时晚上18点到21点实行建筑物外轮廓亮灯的调整。
         

             
第30条


  案    由:关于加强惠农区滨河大道地下通道排水管理维护的建议  B                                                                                          
办理结果:一是及时组织人员对滨河大道地下通道的雨水进行排除;二是积极争取资金,计划2020年对积雨严重的滨河大道康乐东路实施地下通道铺设排水系统,把雨水引入五排或相关水系。通过以上措施,滨河大道地下通道积水问题的到有效化解。

第31条


    案    由: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的建议            B
  办理结果:一是利用非遗纪念日策划了一系列展示展演活动,组织惠农区文祥秦腔剧社在矿务局社区、星火社区、庙台乡李岗村、燕子墩乡海燕村等地开展以“共享文化遗产 彰显非遗魅力”为主题的送戏下乡演出10场次。在文景广场百姓大舞台组织了“非遗保护 中国实践”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展演晚会。在惠农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举办文化遗产图片展和惠农区非遗传承人采风展示(剪纸、蛋雕、空竹表演、葫芦烫画、根艺、武术、哨片制作)。二是为惠农区级(根艺)非遗传承人何生义录制了申报市级传承基地的视频,常年为自治区级(剪纸)传承人王宪苓免费提供150平米的房间做为剪纸工作室。


第32条


  案    由:关于进一步完善红果子镇门牌号的建议              B
  办理结果:按照民政部门《地名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制作门牌号要有严格的编制顺序及要求。目前,已完成对各巷道内丢失或破碎的门牌号踏查、登记等工作,正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统一编制、制作门牌号。


第33条


  案    由:关于进一步规范惠农区商业圈停车场收费的建议      A                                                                                                        
  办理结果:一是督促相关收费停车场实行岗亭、岗位、收费系统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管理质量;二是监督各公共场所收费停车场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新百超市、巴塞、建行、中行、农行、石嘴山银行、春晖邮政储蓄银行、新明珠、安乐桥、市医院等停车场实施15分钟内免费停车。商业停车场收费得到了有效规范,乱收费问题杜绝。

第34条


  案    由:关于农业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A                                                                                                                           
  办理结果:2018年,自治区安排我区各类农业项目资金2000多万元,涉及的项目40多个。有些重点项目、资金较大的如机深松、深翻、秸秆综合利用、盐碱地农艺改良等大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程序,在政府公众网公示。提案中所提到的机深松、深翻、机械灭茬、秸秆综合利用等项目资金都在100万元以上。按照下达任务,我区严格按照项目要求进行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服务商,其中,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由惠农区翔云农业综合服务公司、惠农区惠宁农机作业公司、惠农区农旺农机作业服务公司中标。机深松项目由惠农区翔云农业综合服务公司、惠农区惠宁农机作业公司、平罗县交济为民农机合作社中标。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细化该项目的实施,制定印发了《项目实施相关问题的通知》,按照各乡镇具体作业任务,分别把中标单位安排到各乡镇,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初验,农机部门负责项目质量跟踪监督。项目完成后,由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组织验收,项目实施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方案要求。

             
第35条


  案    由:关于将我区殡仪馆公共旱厕改造成水冲式公厕的建议    B                                                                                                                           
  办理结果:因殡仪馆属于个人经营单位,公共旱厕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目前我区的旱厕改造项目仅针对于农村,经多次与惠农区殡仪馆进行协调,惠农区殡仪馆现有一间水冲式公厕,能够满足日常凭吊群众如厕需求。下一步,我区将努力通过政府帮扶、企业出资的形式,力争将公共旱厕改造项目列入到殡仪馆建设总体规划之中完成水冲式改造。

(以下2件为党群部门办理)


第36条


  案    由:关于整合资源,进一步加强惠农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建议                  A                                                                                                                           
  办理结果:一是制定下发全年工作计划。《惠农区2019年关工委工作要点》以文件通知下发全区基层组织关工委贯彻落实,抓住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个核心,明确教育部门、学校、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重点,使全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切实做到领导有分工,部门有人管,工作有人做,通过建立健全关工委的组织机构,确保了关心下一代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整合全区思想道德建设资源。坚持党委领导,组织部门指导,统筹协调发展,关工委具体落实,在全区形成了关工委、教育部门、共青团、妇联、基层组织齐抓共管,实现了基层组织建设全覆盖。今年11月份,在自治区关工委召开的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交流会上,惠农区关工委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验被推广全区交流学习。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志愿服务。建立了关心下一代人才服务库,创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创投项目。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关工委、共青团、妇联联合组建5支宣讲服务团,“百姓宣讲团”“关工委新时代讲师服务团”“区家庭教育宣讲团”“石嘴子地缘型离退休党支部讲习所”“区社会事务公益为老为小志愿服务团”,在全区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主题教育“三进”志愿服务活动,利用社区四点半课堂、青少年思政道德讲堂、法律讲堂等平台开展宣讲,让青少年把爱党、爱国、爱家乡的核心价值观带回家,立德树人培育新时代接班人成效明显,取得了较好社会反响。四是推进青少年红色教育基地建设。在全区中小学普遍建立了校院红色教育基地,今年重点打造静安社区,屯园社区2个“红色港湾”青少年教育基地。2020年计划在新区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联合打造社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深化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推进工作。

第37条


  案    由:关于惠农区各级工会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     A                                                                                                                           
  办理结果:经惠农区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于2019年3月21日下发《关于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教育的通知》要求全区各基层工会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根据各基层自身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截至10底,惠农区总工会组织开展3场次,各基层组织开展50余场次,50人以上参与活动26场次,涉及职工3000余人。通过职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开展,各基层工会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使广大职工对心理健康有更进一步的认识,树立了乐观向上的态度,正确面对工作和生活的压力与挫折,培养了乐观向上健康的心态,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杜绝了因为心理健康问题导致的恶性事件的发生。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良事件发生,各级工会将继续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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