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引导和撬动金融机构贷款用于乡村振兴,助力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创新财政支农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361号),并结合我区实际,惠农区财政局制定了《惠农区乡村振兴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现将该《办法》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5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
(一)书面信函:邮寄至石嘴山市惠农区园艺镇延安路滨河一号25-1号,邮政编码:753200,收件人:张延磊,电话:0952-3011223,15909521575。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czj3011223@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惠农区乡村振兴基金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惠农区乡村振兴基金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石嘴山市惠农区财政局
2025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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